第140章 審判(2 / 3)

2000年,審結刑事案件107件、142人(公訴案件96件、130人,自訴案件11件、12人),審結率為100%;受、結案均比上年下降;案件類 型比上年增加了玩忽職守、尋釁滋事等;市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為被害人追繳各種賠償款近30萬元;審結失火犯罪案件10件、10人,促進了林區群眾防火 護林意識。

民事審判 1987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正式實施。1986~1996年,市人民法院審結各類民事糾紛案件10513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2380件,債務糾紛7176件,其他民事糾紛957件。

1997年,審結民事案件831件,審結率為99.6%;1998年,審結民事案件868件,其中的42件屬於新類型案件,諸如知識產權、醫療事故、文 物保護、環境汙染、房屋拆遷等糾紛,全部依法審結。1999年,審結民事案件963件,其中婚姻糾紛300件,解除非法同居33件,財產糾紛20件,人身 損害賠償35件,借貸糾紛448件,其他糾紛100餘件。2000年,共審結民事糾紛607件。

第四節 經濟行政審判

經濟審判 1986~1995年,市人民法院共審理《經濟合同法》規定的十大類合同糾紛案件及其他經濟糾紛4112件,審結率98%,審結訴訟標的金額4000餘萬元,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6000餘萬元。

1996年,審結經濟案件803件,主要有購銷合同、借貸合同、企業租賃合同、建築承包合同等案件,訴訟標的額1868萬元。1997年,審結經濟糾紛 案771件,審結訴訟標的額2334.26萬元。其中,調解結案368件,撤訴182件,判決221件。1998年,審結經濟案件750件,審結標的額 3600餘萬元。1999年,審結經濟案件907件、審結標的額1111.7萬元,其中,購銷合同糾紛434件、借款合同糾紛425件。是年,依法為本市 企業清收外債款300餘萬元;2000年,經濟糾紛案件下降,全年審結經濟糾紛案302件,審結率為98%,審結訴訟標的額1370萬元,為國家、集體和 個人挽回經濟損失2500萬元。同年,市法院審理了國有企業重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等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案件。為國有企業順利完成戰略性重組提供了司 法保障。

行政審判 1988年7月,瑞金縣人民法院成立行政審判庭;1989年4月,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1990年 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當年,縣法院以公開審判的方式審結2起行政糾紛案件。1990~1996年,市法院審結各類行政糾紛案49件,案件涉及治安、土 管、城建、衛生、林業、稅務、交通運輸、計劃生育等10餘個行業;其中審結治安行政糾紛14件,土地行政糾紛9件,其他行政糾紛26件;同時執行非訴行政 執行案件796件,執行結案796件,執行標的額達200餘萬元。

1997年,審結行政案21件;1998年審結行政案6件,執行非訴行政案317件。1999年審結行政案18件,其中判決撤銷行政行為的3件,判決變更行政行為的1件,裁定駁回起訴的3件,原告在被告變更具體行政行為之後撤訴的11件,執行非訴行政案件363件。

2000年,審結行政案9件,案件涉及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稅務征管、房屋頒證、司法行政行業等,執行非訴行政案件74件。

第五節 告訴申訴審判

1988年5月,縣人民法院成立告訴申訴審判庭,負責審查告訴、受理和審查申訴、處理調解訴訟案件、簡易糾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等項工作。

1986~1996年,共接待了群眾來訪5680人次(其中,院長接待來訪1931人次),收到群眾來信6180件(其中,告訴來信4017件,非告訴 信件2063件);處理簡易糾紛796件;複查各類案件787件(其中,刑事案件653件,民事案件112件,經濟案件22件);再審各類案件167件 (其中,刑事案件134件、民事案件22件、經濟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