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司法行政(1 / 3)

第一節 機構

1986年,瑞金縣司法局內設辦公室、法製宣傳教育科、基層工作科,瑞金縣公證處,瑞金縣律師事務所隸屬於縣司法局,各鄉鎮(場)設立了調解委員會、司法辦,配備司法助理員。村級普遍設立調解委員會。

2000年,市司法局幹部職工35人,設置辦公室、法製宣傳教育科、基層工作科、“148”指揮中心辦公室等機構。兼管公證處、紅都律師事務所、華瑞律 師事務所。瑞金市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瑞金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瑞金市“兩勞”回籍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司法局合署辦公。

第二節 法製宣傳

1986年11月,開始第一個五年普法活動計劃,是年,在沙洲壩鄉杉山村和象湖鎮河背街居委會進行普法試點。同時,對全縣31個市直部門、單位、廠礦、 學校102456名幹部職工、教師和學生進行普法教育。至1988年,縣內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20295名幹部職工率先學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 法、刑事訴訟法、婚姻法、勞動保護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經濟合同法、森林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十法一條例”,開始在農村全麵鋪開“十法一條例”的學 教活動,至此,全縣有17.4萬公民參加普法學習,占農村普法對象的80%。在223所小學開設道德教育課、40所中學開設“法製課”。1989年,在全 縣範圍內組織“十法一條例”的總複習、驗收、考試,全縣28380名幹部職工參加考試,合格率97%,84230位農(居)民分別參加了口試和筆試,戶平 均成績89分,1990年進行“一五普法”查漏補缺及驗收工作,經組織驗收,全縣34.596萬名普法對象中,有34.14萬人完成了“十法一條例”的普 及教育任務,普及率達98.7%。

1991年,實施“二五”普法實施規劃,重在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環境保護法、水法、礦 產資源法、城市規劃法、保守國家秘密法、殘疾人保障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價格管理條例等法規。當年舉辦普法培訓班、講座100餘場次,參加學習人員達 29.6萬人次。1992年上半年,結合紀念我國《憲法》頒布十周年活動,在全縣進一步開展《憲法》等法律法規學習和宣傳活動。結合農村社會教育活動,開 展普法教育。1993年,政法部門組織執法宣傳隊,百餘人分5路深入20個鄉鎮圩場開展巡回宣傳活動,12.7萬餘人受教育。在農村重點學習《經濟合同 法》、《森林法》、《民法通則》以及有關農村承包、計劃生育、減輕農民負擔等方麵的法律、法規。1994年重點抓了“七法”、“二條例”的學習宣傳,參加 學習人數達29.66萬人,占普法對象的92%。舉辦各種專業培訓班68次,培訓骨幹4186人,印發普法資料8.9萬冊(份)。

1995年,經省、地組織考核驗收,全市30.05萬普法對象中,普及學習率達97.3%,參考率達91%,合格率達95.8%;共舉辦各級各類培訓班 42期,培訓普法骨幹5000餘人次;開展大型法律谘詢35場次;編寫牆報450期;專欄2300期;製作法製廣播電視節目105台。

1996年,開展“三五”普法活動,啟動依法治市工程。1997年8月,舉辦全市法製宣傳骨幹培訓班,學習《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刑法》等法律法 規;共發行普法資料2130套,培訓宣傳骨幹372名;637名副局級以上幹部、39.2萬名幹部群眾參加學法用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