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水改廁 長久以來,瑞金農村人口,多飲用河、溝水,甚至塘、湖 水,水質甚差。改革開放帶來農民生活現代化,改造飲水條件,眾望所歸。黨委、政府引勢利導,推動“改水工程”,1986~1990年,以開挖大口井,維修 舊水井,改良農村人口飲用水質。1990年以後,城鄉居民采用簡便易行的手壓機井,較好地解決了飲水和水質問題;1995年以後,省愛衛部門給予項目引導 資金,本級財政適當補助,激發農村居民改水的積極性,先後有8個鄉鎮建起小型自來水廠,農民開始飲用自來水。至2000年底,改水受益人口達到45.8萬 人。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普及率由1986年的61%增加到93.5%。其中,飲用自來水的人口占28%。
瑞金農廁俗稱“屎缸”, “兩塊木板一口缸(池),禾草蓋頂,席做牆”,惡臭難聞。至1990年,廣大農村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僅占農廁總數的16%,約1.6萬座,且以“有頂、有 牆、不滲、不漏”為標準。20世紀90年代,農村大興小康村建設,住房條件不斷改善,改造農村廁所勢在必行。根據《全國衛生城市檢查評比標準》,以“基本 無惡臭、糞便無害化、蹬位衛生”為基本要求,市政府適度扶助,積極推廣沼氣池與廁所聯通,同時推廣有化糞池的衛生間。到2000年,衛生廁所已占農村廁所 總數的36%,達3.6萬座。其中,沼氣池廁所、糞便無害化農廁就有1.2萬座,受益人口達20萬,且有部分農宅裝修室內衛生間。
城 鄉滅“四害” 1986年以後,城鄉再興消滅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的活動與“創三優”、“門前三包”衛生責任製有機結合,掀起城鄉除害創衛高潮。 1989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瑞金境內各單位、鄉鎮統一使用藥物除“四害”;大搞環境衛生,清除“四害”孳生場所,提高除害效 率。1996年12月,省人大常委會頒布《江西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市政府按照“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每年安排2~3次 滅鼠行動。農業、林業部門積極配合,愛衛、防疫部門相應開展除害技術指導,提高除害效果。1998年8月,市政府製訂《瑞金市衛生殺蟲劑管理實施辦法》, 對全市衛生殺蟲劑實行經營許可製度。是年,辦理衛生殺蟲劑經營許可證780份,鼠藥經營許可證32戶,保障城鄉衛生殺蟲藥劑供應,規範經營行業,確保安全 和質量標準。
第六節 醫療衛生監督管理
衛生監督監測
食品衛生執法監督 1986年以後,衛 生行政機關和衛生防疫站設置食品衛生監督員,行使衛生執法監督職能,開始對境內國營、集體、個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分類管理,建立檔案,加大對違反《食 品衛生法》的單位和個人的處罰力度。1993年,開始實施食品衛生“四季執法”行動,根據不同季節的特點,進行重點監督檢查。1994年,開始按全國統一 執法文書,實行食品衛生執法監督文書規範化管理。1995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在瑞金正式實施。1996年,聘任14名專業人員 擔任食品衛生監督員,堅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管幫結合”的原則,采取“經常與突擊相結合,全麵與重點相結合,整體與局部相結合”的辦法,開 展食品衛生執法監督。1997~1998年,重點對保健食品市場進行專項執法檢查。1999年,先後對荷蘭、比利時等國進口的乳製品“二惡因”汙染情況及 食品中加甲醛、罌粟殼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2000年,對學校及其周邊飲食、飲水衛生狀況進行專項檢查。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食物中毒事件 1988年11月,葉坪社會敬老院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21人中毒,無死亡;同年,葉坪廟背村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184人中毒,無死亡。
1991年3月,九堡珠鬥村發生一起因食餿飯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經檢測,為蠟樣芽胞杆菌汙染剩飯所引起,中毒人數16人,無死亡。
1997年11月,瑞林禾塘村發生5名兒童誤食紅薯拌鼠藥“敵毒強”毒餌而引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其中,4人死亡,搶救脫險1例。
2000年6月,日東源湖、陳埜發生一起“油炸麵包”汙染中毒事件,12名中毒者無1例死亡。7月,岡麵大圓村發生一起集體食堂食物中毒案,18名中毒 者全部治愈,後查明為食物被鼠藥汙染所致。是月,城區“好再來”大排檔因食物汙染致287名聚餐者中的94人食物中毒,無死亡。市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停 業整頓1周,責令改正,罰款6000元的處理。
學校衛生監督 1986~1990年,衛生部門主要對中、小學生生長發育情況進行監 測,並開展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對學生開展正常性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著力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有效防止和減少疾病的發 生。2000年,市衛生局、市教委對市內32所中小學校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共檢查宿舍96間、廁所32間,同時對教室照明、人均麵積、課桌椅分配符合率、 廁所衝洗與洗涮設施、預防保健、生活用水、傳染病管理等項目進行綜合評價。針對部分學校衛生狀況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