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飾與人體
人體是最寶貴的,人體就是生命,保護人體也就是保護自己的生命。中國傳統思想感情,視生命為一切事物之上,其他一切都是“身外之物”。因此對待身體,有很多屬於倫理道德方麵的規範,也就是禁忌。所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的傳統道德,一直在民間流傳。服飾作為保護身體的物質,其保護措施對於人體來說,從頭到腳可以說“無處不在”。這種保護不單是使身體不受損害,還有一種不可性淫亂的意義。民間服飾在穿戴上不能過多地暴露自己的身體,小孩子可以穿開襠褲,而成年人是不可以的。對於婦女的要求,可以說是到了極其嚴厲的地步。舊時的婦女,是不能隨便出門的,所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即使是外出也要從頭到腳包裹的嚴嚴實實。全身能隱藏起來的都要隱蔽,不能讓外人看到,尤其是不能讓男性隨便看到。舊時認為女性任何部位如果裸露,都會產生“性引誘”的後果。因此在民間服飾的設計製作上,一般地說都是采取寬鬆的款式,使一些突出的部位變得平坦,如乳房、臀部、肩膀、性器官、大腿等。
裸露不僅僅是性道德問題,還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無論男女在人前是不能赤膊的,尤其是在一些公共場合,如果裸露太多使人生厭。民間服飾在這方麵要求是比較嚴格的,雖然並不裸露,服飾穿著錯誤也是不禮貌的,或是可笑的,或是使人誤解。《紅樓夢》裏寫薛寶釵笑談史湘雲穿著了賈寶玉的衣服,使人誤解的情況:
寶釵一旁笑道:“姨媽不知道:他穿衣裳,還愛穿別人的,可記得舊年三四月裏,他在這裏住著,把寶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猛一瞧,活脫兒就像是寶兄弟――就是多兩個墜子。他站在那椅子後頭,哄的老太太隻是叫:‘寶玉,你過來,仔細那頭上掛的燈穗子招下灰來迷了眼。’他隻是笑也不過去……”
這是一個穿著錯誤,使人誤會的例子。在人際交往、社交活動中,禮貌是不可少的,除去待人接物、和顏悅色是禮貌不可少的之外,服飾穿戴也是很重要的。有的地方穿衣服不戴帽子是不禮貌的,而且不能隨便脫帽,即使進到屋內也不能脫帽,如果在談話中間,一旦脫下帽子,就說明問題嚴重了;也有的地方,進入室內不脫帽子是不禮貌的。漢族在戴帽子的禮節上也有不少規定,如:不能歪斜戴著帽子、不能戴兩個帽子、衣扣不係等都是不禮貌的。
舊時,對於人體還有一種迷信的看法,認定靈魂是附著在人體上的,而且也附著在衣物上。如果別人穿了自己的衣物,自己的靈魂就不得安寧了。所以自己的衣物不願意讓別人穿著,但在家庭中則是例外,哥哥的衣服可以傳給弟弟,父母的衣物可以傳給子女。舊時,有“新老大,舊老二”、“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