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陽光照耀著大地,而天空碧藍無垠。D城靠海,空氣裏總是流動著一股清新的海洋味道,讓人流連忘返。
唐瑾踏著這一地的陽光進門時,桌上擺著香噴噴的煎蛋,香黃酥脆的麵包片還在麵包機裏,牛奶散發著溫熱的香氣,與她一樣穿著純棉白襯衫的男人,正端坐在桌邊看報。
“叔叔,早。”
唐瑾朝他露出柔軟的笑容。那是她的養父唐楓,但是她習慣喊他“叔叔”,因為他們之間隻相差八歲。
十年前這個男人收養她的時候,她已經在孤兒院住了整整五年。因為常年不見陽光,她瘦骨嶙峋、皮膚暗黃,完全不像個十七歲的花季少女。而他卻一身白衣翩然,舉止斯文優雅,帥氣英俊,看起來不過二十歲出頭的樣子。
初遇的刹那,卑微弱小的她,覺得麵前的男人仿佛童話故事裏的白馬王子,高高在上又風度翩翩,那一身白衣在清晨的微光底下,有種不真實的迷離感。他語氣溫柔、神情懇切地對院長說自己想領養一個孩子,聲音醇厚好聽。於是孤兒院裏的男孩女孩們都爭相裝出乖巧聽話的模樣,隻希望被他看中帶走。
隻是沒想到,他竟然走到了那群孩子中最不起眼的自己麵前。
今時今日,他依舊是當日初遇時的那般年輕模樣,時間仿佛沒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跡,怎麼看也不像是個三十五歲的男人。
“還沒吃早飯吧?我準備了你的那份了。”
唐楓的聲音柔和好聽,語速平緩,仿佛流水一般,潺潺流過心上,帶著一路花瓣搖曳著走遠。
“好啊,我都餓死了。”
唐瑾摸了摸肚子,語氣明顯俏皮了些。她挨著唐楓坐下,抬手接過他遞過來的杯碟碗筷。
“這趟去澳門還順利吧?”
唐楓一邊把麵包機裏剛烤好的麵包片拿出來,往上塗抹果醬,一邊隨口問道。
唐瑾點了點頭,隨即想起弄丟了懷表的事情,眼中光芒一暗,低頭大口吃早餐。
“星澤給我打過電話了,說他一會兒過來接你去開會。”
唐楓把塗了果醬的麵包送到唐瑾的盤子裏,然後拿起另一片麵包準備塗黃油。
“叔叔!”
唐瑾見他伸手,輕咳了一聲,瞪圓了眼睛,抬手按住他的手,道:“於醫生不是叮囑過,不準你吃高熱量的食物嗎?”
“哦,我忘了。”
唐楓溫和地笑了笑,從容地將手收了回來。
“叔叔,我覺得,你好像是假裝不記得了吧?”
唐瑾不依不饒,鼓著腮幫子撒嬌,一臉小女孩的姿態,尾音拖上去,眼眸閃啊閃的,星星點點灑落一地。
唐楓被她這樣的神情晃了一下,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與她第一次見麵時的情景。
那時她的父母離奇失蹤,她被綁架,後來被警察救了回來,無家可歸,也隻能被送去孤兒院。
他在孤兒院找到她的時候,她弱小而膽怯,甚至連抬起頭與他對視的勇氣都沒有。
很快他帶著她移民加拿大,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了十年。當初不起眼的女孩,如今已經出落得繽紛靚麗。
“叔叔?”
察覺到唐楓的恍神,唐瑾略帶試探地喊了一聲,見對方目光閃爍,眼神悠遠寂寥,墨色裏驟然彌漫開濃重的霧氣,知道他又想起了當年種種,於是連忙又開口打岔:“叔叔!你再這樣,我就打電話給於醫生,讓她來教育你了!”
“我真的隻是忘記了……保證下次不敢了,好不好?”
唐楓回過神來,語氣溫柔地認錯。
“其實,於醫生也不錯啦!叔叔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唐瑾知道他們的家庭醫生於倩對唐楓很有好感,隻是礙於彼此的關係一直沒表態,其實她還是很願意撮合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