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李衝寬容自律(1 / 1)

初,衝①之兄佐與河南太守來崇同自涼州入國②,素有微嫌。佐因緣③成崇罪,餓死獄中。後崇子護又糾佐贓罪④,佐及衝等悉坐幽係⑤,會赦乃免,佐甚銜⑥之。至衝寵貴,綜攝⑦內外,護為南部郎⑧,深慮為衝所陷,常求退避,而衝每慰撫之。護後坐贓罪,懼必不濟。衝乃具奏與護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衝從甥⑨陰始孫孤貧,往來衝家,至如子姪⑩。有人求官,因其納馬於衝,始孫輒受而不言。後假方便,借衝此馬,馬主見衝乘馬而不得官,後乃自陳始末。衝聞之,大驚,執始孫以狀款奏,始孫坐死。

《魏書·李衝傳》

【注釋】

①衝:即李衝(公元449年—498年),北魏著名政治家,深受馮太後和孝文帝的信任與重用,曆任內秘書令、南部給事中、中書令、南部尚書、吏部尚書、尚書仆射等職。

②“衝之”句:河南,郡名,治今河南洛陽市。涼州,州名,治姑臧(今甘肅武威)。國,指元魏。

③因緣:羅織。

④贓罪:貧汙罪。

⑤幽係:囚禁。

⑥銜:懷恨在心。

⑦綜攝:總管;負總責。

⑧南部郎:官名,隸屬於南部尚書。

⑨從甥:堂外甥。

⑩姪:“侄”的異體字。

【譯文】

當初,李衝的兄長李佐與河南太守來崇一起從涼州來歸附元魏,二人平時有些小隔閡,李佐便羅織來崇的罪名,將他餓死在監獄中。後來來崇的兒子來護又檢舉李佐的貪汙罪,李佐與李衝等人都被關進監獄,遇上大赦才被放出,李佐很忌恨來護,到李衝受寵顯貴,統管內外時,來護為南部郎,非常擔心被李衝所陷害。常常請求退避,而李衝每每安慰他。來護後因貪汙獲罪,擔心必定不能免罪。李衝於是詳細上奏與來護矛盾的本末,請求對他寬大處理,來護便因此而未受處罰。李衝的堂外甥陰始孫孤苦貧窮,往來李衝家,有如親子侄一般。有人想做官,通過陰始孫送馬給李衝,陰始孫就接受了馬卻不向李衝說及。後來為求方便,李衝借用這匹馬,馬主見李衝騎著他的馬,他卻沒有得到官職,後來就自己去向李衝陳述事情的始末。李衝聽後,大吃一驚,抓起陰始孫把實情上奏,陰始孫因此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