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人行(1 / 1)

蒨①方雅有風格。仆射徐勉以權重自遇②,在位者並宿士③敬之,惟蒨及王規與抗禮,不為之屈。勉因蒨門客翟景為第七兒繇求蒨女婚,蒨不答,景再言之,乃杖景四十,由此與勉有忤④。除散騎常侍,不拜⑤。是時勉又為子求蒨弟葺及王泰女,二人並拒之。葺為吏部郎,坐⑥杖曹中幹免官,泰以疾假出宅⑦,乃遷散騎常侍,皆勉意也。……

初,王泰出閣⑧,高祖謂勉雲:“江蒨資曆,應居選部⑨。”勉對曰:“蒨有眼患,又不悉人物。”高祖乃止。

《梁書·江蒨傳》

【注釋】

①蒨:江蒨,南朝齊、梁間名士,官至光祿大夫。

②自遇:自我評價甚好。

③宿士:老成之士。

④有忤:發生抵觸。

⑤“除散騎常侍”句:除:被授予宮職。散騎常侍,官名,在南朝位尊而無實權。不拜,不受(官職)。

⑥坐:因(某事而免官)。

⑦出宅:離職。

⑧出閣:此指離開尚書省,此前王泰任都官尚書。

⑨選部:吏部。

【譯文】

江蒨方正文雅有風度。仆射徐勉身居要職而自視很高,在位的官員們和一些老資格的士人都敬重他,隻有江蒨及王規不向他折腰。徐勉通過江蒨的門客翟景為自己的第7個兒子徐繇向江蒨求與其女婚配,江蒨不睬,翟景第二次提這件事時,被打了四十棍,從此,江蒨就得罪了徐勉。江蒨被任命為散騎常侍,但未接受。這時,徐勉又為兒子向江蒨之弟江葺和王泰兩家求婚,都被拒絕了。葺任吏部郎,因為杖責部下,處罰不當而免官,王泰因為生病而請假離職,又調任散騎常侍,都是徐勉的意圖。……

當初,王泰離開尚書省,高祖對徐勉說。“江蒨的資曆,可在選部任職。”徐勉回答說:“江蒨患有眼疾,又不知人物。”高祖就不再說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