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子雲,字景喬,他是蕭子恪的九弟。在他12歲時,是南齊建武四年,被封為新浦縣侯,他自己撰寫的謝表,就很有文采。梁天監初年,侯爵降為子爵。成人以後,更加勤於學問,他因晉朝還沒有一部完整的史書,20歲左右時便留心撰寫,到他26歲時,此書寫成,表奏呈給朝廷,皇帝下令收藏於史館。
蕭子雲生性沉靜,沒有當官的興致。到他30歲時,才初次任官秘書郎。後升為太子舍人,著《東宮新記》,呈給朝廷,皇帝賞賜他一束絲帛。曆次提升為北中郎外兵參軍、晉安王文學、司徒主簿,丹陽尹丞等。當時湘東王任京兆尹,二人彼此互相欣賞,象平民百姓那樣交往。又升任北中郎盧陵王的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大通元年,任黃門郎,不久又升為輕車將軍,兼司徒左長史。二年,凋進吏部。三年,升為吏部長兼侍中。中大通元年,轉任太府卿。三年,外任為貞威將軍、臨川內史。他在郡內史任上,行政平和,政事治理得井然有序,官吏和百姓都很滿意。調入京城任散騎常侍,不久再任侍中。大同二年,升任員外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兼任南徐州大中正。不久,再任侍中,仍兼任國子祭酒,大中正。
梁代初年,行祭天祭祖禮時還沒有革去供祭祀的牲畜,當時祭祀時歌唱的歌詞,是沈約撰寫的,到這時仍然沿用,蕭子雲建議,應當加以修改。於是他上書說:“我想禮敬聖人,就應按原來的製度行禮,祭天祭祖,所貴在於尊嚴,這樣才算領會了周禮的精神,才算對周公、孔子製禮作樂的主旨弄清楚了,祭祀時革去牲畜,德意可與神祖相通,改用忝稷頻藻來作為祭品,這樣可以表現祭祀者的誠懇嚴肅態度,這實在是治國的美好製度,它能與日月同輝,傳至百世,原因就在於此。我近來兼任祭祀官,看到樂手所唱的歌曲,仍沿用未革除牲畜以前的樂曲。在舉行祭天禮時,樂師仍唱‘式備牲拴’,舉行祭土神禮時,樂師奏《誠雅》樂曲,仍唱‘牲玉孔備’;在祭祖時,仍唱‘我牲以潔’;在歲初食祭時,仍唱‘朱尾碧鱗’。用這種歌詞,配上鍾鼓樂器,實在是不符合現行的製度。我的職務是教授儒家經典,因而提出我的疑問,不知是否應該修改歌詞?皇帝批示說:“這是由於主持祭祀的官員墨守陳規,應該趕快修改。”於是派蕭子雲改寫。皇帝指示說:“祭天地祖宗的歌詞,應采用經典上的高雅詞語,不可雜用諸子百家和史書裏的庸淺語言;但沈約撰寫的歌詞,也多有謬誤。”蕭子雲回答說:“盛大的祭祀活動,所奏的樂曲用雅樂來命名,理應采用《五經》中聖人的訓示之詞,但從漢朝以來撰寫的樂詞,不完全用經典語言,沈約所寫的歌詞,更是淺顯揉雜。我以前改定的沈約所撰的十種樂曲歌詞,當時隻考慮到已經革除牲畜這一點,應該修改歌詞,其他方麵仍然沿用,並沒有嫌棄他的淺顯不成體統。現在得到陛下的指示,才豁然省悟。我本來稀裏糊塗,現在忽然明白了。現在嚴格按照陛下的指示,全麵修改沈約的詞曲。修改時隻以《五經》為根據,其次《爾雅》、《周易》、《尚書》、《大戴禮》也是經典著作,我想也予采用。我又想,唐、虞各書篇,以及商《頌》周《雅》,都是經典中的名篇,但各自記述各自時代的史事。大梁朝建立,平定戰亂,修舉文事,製禮作樂,意義重大,可以和夏、商、周相比;但沈約所撰寫的歌詞,隻是稱頌梁朝的德政之美,而一言也沒有涉及製禮作樂的盛舉。和周《雅》商《頌》的成例相比,顯然是不合體例的。我以為,聖人所定的樂論鍾律規製,文義很深奧,隻有命世大才出世,才能使之與日月同輝,成為永不磨滅的盛典,禮樂的教化力量,是達到清平盛世的原因。現酌采一二,隨著敘事內容,表現它的重要意義,來說明製禮作樂的盛舉。我苦苦思索了好多天,現在才完成任務,恭敬地呈給皇帝。”皇帝下令蕭子雲改定的樂曲都加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