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附錄 秦始皇遺產景觀簡表(1 / 1)

秦始皇文化遺產包括兩個方麵的內容:一個方麵的內容是由秦始皇本人的社會活動直接形成的建築物和文物。例如長城、宮殿、道路以及刻石等等;另一個方麵的內容雖然不為秦始皇本人直接創建,但是由於它們富有獨特的秦始皇文化色彩,因而也成為秦始皇文化遺產的組成部分。例如邯鄲故城遺址、雍城遺址、灞橋、武關等等。秦始皇的這些文化遺產,大部分是國家、有關省、市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長城、秦始皇陵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目錄。

紀念秦始皇生平事跡的人文景觀,是後人根據秦始皇當年在特定環境下的活動內容營造出來的人文景觀。除了“焚書台”、“坑儒穀”等少數人文景觀有著濃烈的政治色彩外,絕大多數的景觀是人們對秦始皇豐富多采的社會文化生活的物化紀念。特別是紀念秦始皇五次巡遊活動而產生的人文景觀,分布在今天的十多個省的境內。它們分布範圍廣、形式多樣性、文化意識強烈。因此,它們作為見證實物,可以彌補曆史文獻記載不足的缺陷。

秦始皇文化遺產與後人為紀念他而營造的人文景觀,總的水平是處在原始狀態之中。它們有的僅有殘存,有的甚至已經消失,人們隻能在書籍或地方誌上查找到有關的地理地名。但是,它們卻一直與二千多年的曆史同在。今天,由於它們反映出的生動鮮明的思想內容以及具有的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的屬性,使得它們已經成為具有世界性和壟斷性的社會文化資源。

1987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華盛頓憲章》曾經指出:“這些文化財產(指古跡遺址)無論其等級多低,均構成人類的記憶”。有關對秦始皇文化遺產和人文景觀的全麵考察、係統整理和深入研究的工作,其意義與該憲章所確定的這個概念應該說是完全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