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王霸之道與縱橫之術的較量(3)(1 / 3)

與推行法治政策相輔而行的是曹操力圖集權於己,不容許臣下有結黨行為。為了監視群臣,他設置了“校事”。他要監視和控製的大臣,主要是指世家大族,他們累世為官,枝連葉附,名望和勢力很大。操對之一方麵不能不加以籠絡,使之居上位而不予實權;一方麵也利用出身微賤的校事來檢查他們的行動。後來,孫權也仿效操設校事一職,可知在當時情況下,行霸道者設置監視大臣行動的校事,以防漢末和袁紹集團內大臣結黨拉派的重演,還是不無道理的。從曹魏政權的內部結構看,世家大族出身的大臣最多,潛在的危險也較重。曹操為自身及子孫計,設置校事以伺察大臣,雖有些苛刻和搞權術,但不這樣,是難以製伏他們的。曹操還令諸將家屬遷居鄴城,以防軍將們叛己外逃,也是比較有成效的霸道權術。

總起來看,黃河流域在曹操統治下,政治有一定程度的清明,經濟逐步恢複,階級壓迫稍有減輕,社會風氣有所好轉。所以說,行霸道,隻不過是從正統論觀點出發的一種評判,而曹操推行的具體的政治措施,也和宦官專權的政治有天壤之別,這也說明了在亂世之中,別無選擇的軍閥們選擇了霸道的政治路線之後,在具體的治國措施上,也不是完全的殘暴和貪鄙。

和平主義的破產

當然,在亂世中,因為地理和傳統的影響,也有並未參與霸權爭奪的一些軍閥,比如盤踞在漢中的張魯宗教政權。

張魯字公祺,沛國豐縣(今江蘇豐縣)人。祖父張陵,在漢順帝時(126至144年),學道於鶴鳴山(今四川大邑縣北),造作道書,入道者出米五鬥,因被稱為“五鬥米道”。陵死,子衢、孫魯相繼傳其道。黃巾起義發生,張魯和另一五鬥米道首領張修在巴郡率領道徒響應。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劉焉為益州牧,張魯母由於傳道,常往來焉家。初平二年(191年),劉焉以張魯為督義司馬,張修為別部司馬,使二人率部往攻漢中,張魯得漢中後,斷絕通往關中的穀道,殺漢使者,並襲殺張修,並其部伍。興平元年(194年),劉焉死,張魯脫離劉璋,自樹一幟,並進而奪取巴郡。

張魯在漢中建立的政權,有許多特殊之處:

首先就是這一政權的宗教特色。它是政教合一的政權。五鬥米道的教義是有鬼論。認為人無時不受鬼的監督,鬼能根據人的行為而降災或賜福。魯自號“師君”,入道的一般徒眾稱“鬼卒”。部門首腦和帶領徒眾者稱“祭酒”。其中統率徒眾多者稱“治頭大祭酒”。負責某部門事務者有“都講祭酒”、“奸令祭酒”等。除祭酒外,不另設其他官員。無論本地和外來者都需入道,不準有例外。

其次,在人心世道的監督上,和黃巾起義者信奉的太平道類似,五鬥米道對道徒也提倡誠信,反對欺詐虛妄。廢除一切嚴刑酷法,務行寬惠。主張先教後刑,有小過者,先自己反省,伏罪後罰修路百步的勞役;犯重法者,先原宥三次,然後行刑。春夏禁止殺人,秋冬始能處決犯人。同時,張魯政權還推行一些有利於百姓的公共福利製度,比如祭酒轄區在交通路衢修築義舍,備有義米義肉,行人可以量腹取用。

另外,為了保證在亂世中自己政權的經濟穩定,張魯政權規定,禁止造酒、喝酒;市肆百物都保持平常價格,沒有暴漲暴跌現象。

由這些特點可以看到,五鬥米道的一些政治、經濟措施,如簡化行政機構、廢除殘酷刑法、主張先教後刑、設置義舍義米、平抑物價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積極意義。這在古代通過農民起義而建立的政權中也是少見的。張魯在漢中統治的結果是:“民夷便樂之”、“競共事之”、“關西民從子午穀奔之者數萬家”。這裏的人民過著比較安定和睦的生活。所以張魯能夠“雄踞巴、漢垂三十年”。因此,可以說張魯在漢中的政權,完全是東漢末年群雄爭霸時期的一個特別現象,它既不參與爭霸戰爭,也不進行地方勢力擴張,而是安於現狀,注重對內治理安定百姓,這是亂世中的一個特殊存在。當然,也要看到,因為漢末戰爭的影響,關中地區已經破敗非常,所以張魯政權所處的漢中地區沒有了關中豪強的威脅,而且遠離軍閥混戰的中原地區,所以才能免於戰火幾十年。因而,張魯政權的存在,並不能說明在亂世之中軍閥們還有其他的選擇,而是在封閉區域中的一個暫時性的苟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