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曆代刑法(3 / 3)

腰斬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麵,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隻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就是殺頭,即後世所謂的斬首。“斬”字用“車”作部首,是指它的本義與車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體分裂;偏旁為“斤”,就是斧頭,指行刑時用斧或鉞。《周禮·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說:“斬以斧鉞,若今要(腰的通假字,下同)斬也;殺以刀刃,若今棄市也。”這已經把斬和殺的區別說得很清楚了。

春秋、戰國時的史籍中,寫到將人處死,多是指腰斬。《莊子·胠篋》篇雲:“昔者龍逢斬,比幹剖。”這裏的“斬”即“腰斬”。《韓非子·說疑篇》列舉了關龍逄、比幹和春秋時隨國的季梁、陳國的泄冶、楚國的申胥、吳國的伍子胥等六人都是因為直言進諫而得罪了國君,或被殺,或自殺,“要領不屬,手足異處”。又魯定公十年(前500),魯與齊兩國之君在夾穀會盟時,倡優和侏儒上前演戲,孔子認為不合禮節,向齊國提出抗議,齊君不得不讓有司依法懲治優人等,使他們“手足異處”。上兩例所說的“手足異處”,顯然是指腰斬。

最初,腰斬使用的刑具稱為鐵質。鐵即是大斧;質或寫作鎖,或稱椹質、銀頓等,即是用斧砍人時下麵墊的木砧。《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有“君不忍加之以鐵吽”一句,前人注解說:“鐵吽,要斬之罪。”《戰國策·秦策》中記範雎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腰)不足以待斧鉞。”此語之意是謂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纖細的腰經不往斧鉞一砍,所指的處死方式,分明是腰斬。又《漢書·項籍傳》的“孰與身伏斧質”一句後顏師古注解說:“質謂呏也。古者斬人,加於呏上而斫之也。”從這句話的意思可以看出,腰斬在行刑時,人伏在砧板上,劊子手舉斧砍斷其腰,這斧與質是分離的兩件東西。後來,這一套刑具發展為用軸連在一起,鐵演變為鍘刀,質則演變為鍘床。所以,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就將“鐵”釋為“壟斫刀也”,即鍘草的刀。《漢書·戾太子傳》中的“不顧斧鉞之誅”一句後也注解說:“鐵所以斫人,如今壟刃也。”王呁友更明確指出:“鐵,今謂之鍘;鍘床,古謂之椹質,又謂之稿砧。”鐵質演變為鍘,這大概是漢代的事。

秦漢之間劉邦、項羽爭霸,韓信開始離楚歸漢時,還不出名,有一次因犯軍法當受“斬”刑,一同被處死的十三人先斬過之後,輪到韓信,《史記·淮陰侯列傳》寫道:“信乃仰視,適見滕公,曰:‘上不欲就天子乎?何為斬壯士!’”細觀文意,韓信一定是躺在砧板上了,他才能有“仰視”這個動作,可見當時的“斬”是指腰斬。漢代還有兩人與韓信有相似的遭遇。一個是張蒼,他曾因罪當斬,而且已經“解衣伏質”,王陵在旁邊看見他身材長大,皮肉白嫩,認為是一個罕見的美男子,就在劉邦麵前講情,沒有斬他。另一個是王伝,他在任被陽縣令時將被繡衣禦史暴勝之處斬,“訢已解衣伏質”,仍然“仰言”一番,暴勝之聽他言語豪壯,也赦免了他。從張蒼、王訢的情形來看,那時的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上身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

從春秋時起,腰斬的刑罰常被使用。商鞅變法時,曾明文規定對百姓實行連坐,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要處以腰斬。當時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斬而死,難以統計,據說商鞅在渭河邊處決囚犯,死者的鮮血把渭水都染紅了。秦末,趙高誣陷李斯謀反,李斯於是在二世二年(前208)被腰斬於鹹陽。漢代法律規定,大逆無道者腰斬。許多被判定為謀反或犯上等罪者,都要腰斬處死。漢武帝元鼎五年(前112),樂通侯欒大因誣罔罪被腰斬。征和二年(前91),司直田仁因失縱罪被腰斬。征和三年(前90)六月,郭穰告丞相劉屈誌夫人用巫術詛咒皇上及打算立昌邑王為帝等情節,有司劾奏說劉屈誌大逆不道,漢武帝大怒,降旨將劉屈誌腰斬於東市。漢昭帝始元五年(前82),成方遂(一說張延年)被衛太子誣告,也受了腰斬之刑。

漢代以後,隻有北魏承襲漢製,法律明文規定有腰斬的條款。神吤年間,崔浩定律令,就寫明:“大逆不道腰斬,誅其同籍。”其他朝代雖然法律條文不再規定有腰斬,但實際上仍然偶爾采用腰斬的刑罰。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時,宦官仇士良指揮神策軍逮捕李訓、王涯等人,把他們腰斬於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並且讓百官都到場觀看,之後梟首於興安門外示眾。五代時,後漢史弘肇為大將,高祖劉伀死後,他受顧命輔佐隱帝劉承皰,當時有一天,太白星在白晝可以看見,人們驚異不安,史弘肇便下令,民眾凡有仰觀太白星者,就腰斬於市。仇士良專權時對與他為敵的朝臣非常仇恨,用法外的殘酷手段進行報複,史弘肇在特殊情況下用嚴刑來安定人心,這都不奇怪,但在宋代的太平盛世,朝廷懲治某些有罪的官員,也常常破例使用腰斬。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正月,殿直官霍瓊借征兵之機劫掠民財,被人揭發,腰斬處死。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將作監張靖、武進士郝士宣等都被腰斬。南宋初高宗時,宋齊愈因謀立異姓、危害宗廟社稷等罪,腰斬於都市。

遼代也有腰斬之刑。應曆十五年(965)二月,穆宗耶律璟因獲鴨而產生的一時的高興,下詔廢除腰斬之刑,但實際上未真正廢除。聖宗耶律隆緒時,近侍劉哥、烏古斯叛逃,遇赦後又被人告發,結果都腰斬處死。

明初,朱元璋大興文字獄,對不肯與他合作的知識分子施暴示威,也在法令之外使用腰斬之刑。著名詩人高啟在入明後對朝政有所不滿,在擢升為戶部右侍郎時辭官不就,回到原籍吳淞江畔的青丘隱居,以教書為生。有一次,他作了一首《宮女圖》詩:“女奴扶醉踏蒼苔,明月西園侍宴回。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詩中對宮廷生活寓有諷刺之意,朱元璋見到此詩非常生氣,有心懲治他,一時未找到借口。後來,高啟受蘇州知府魏觀知遇,把全家遷至郡城居住。魏觀在府衙大興土木,有一天高啟為他作上梁文,文中對朝政又進行譏諷。朱元璋得到密探報告,於是就下令把高啟逮捕,腰斬於南京。

清代未見腰斬之刑,但這種酷刑並未絕跡。在現在革命史上,反動地主武裝對共產黨人進行報複,就又拾起古代統治者曾使用過的腰斬之刑。如著名革命英雄劉胡蘭就是被還鄉團用鍘刀鍘死的,因不屬於古代的範圍,這裏就不詳談了。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幹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幹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幹,剖開肚子,取出心髒察看是否有竅。《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蹠》篇說“比幹剖心”,《莊子·膚篋》篇說“龍逢斬,比幹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幹”,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後世的人們談及商代的曆史,無不譴責紂王的暴虐,但也有不少人效法紂王的殘忍。南朝宋後廢帝劉昱就是一個紂王式的皇帝,他殺人成性,哪一天不殺人就會感到怏怏不樂。每次出行時,身邊的武士帶著白木大棍,長短粗細各有名號;還有鉗鑿錐鋸等刑具不離左右,擊腦、棰陰、剖心等酷刑隨時施加於人,每天都有數十人受到各種刑罰的折磨。有一天,劉昱聞見遊擊將軍孫超口中有大蒜味,就讓武士把孫超肚子剖開,看他有沒有吃蒜。還有一次劉昱出遊,遇見一名孕婦,他讓人剖開她的肚子觀看胎兒的性別。禦醫徐文伯在旁,想救這位婦女,就說:“不必剖腹,我已知道,她的腹內是雙胞胎,一男一女。”劉昱堅持要剖開看一看,徐文伯說:“如果使用刀斧,胎兒會發生意化的變化,不如讓我給她紮一針吧。”於是就用銀針紮婦人的瀉足、太陰等穴位,兩個胎兒順利地生下來了,母子三人的性命都得到保全。

和劉昱的行徑相仿的,還有南朝齊東昏侯蕭寶卷。有一天他出遊沈公城,百姓們都被驅趕開去,一位婦女將要臨產,不能走路,隻好待在家中,蕭寶卷發現了她,就叫人把她剖腹觀胎。另外,晉代惠帝司馬衷的皇後賈南風也有這樣的行為,她性情殘忍而妒忌,看見宮中其他宮女或妃嬪懷孕,就用戟向她的肚子投擲過去,戟刃把肚皮劃開,胎兒和戟一同落在地上,這位懷孕的宮嬪當然也就活不成了。

五代時,閩主王曦和宋後廢帝劉昱是一丘之貉。他見學土周維嶽身材矮小而很能飲酒,感到驚奇,就詢問左右的人,有人回答說:“酒入腹後進的是別腸,所以不能以一般人的身材高低肥瘦來估量。”王曦命令武士剖周維嶽腹,一定要看一看他的“別腸”左右有人啟奏說:“把周維嶽剖腹,他必然會死,那麼就沒有這樣好酒量的人陪陛下飲酒了。”王曦這才放過了周維嶽。

漢代,還有一個自我剖腹的事例。濟陰人戎良,字子恭,十八歲時在某郡守府衙中作吏員,他容貌俊美,太守諸葛禮很喜歡他,讓他做文書工作。其他吏員妒忌戎良,造謠說他和府中的一名婢女私通,諸葛禮竟然聽信了謠言,懷疑戎良。戎良感到冤屈,就在諸葛禮麵前用刀割開肚子,掏出肝腸,讓太守看自己的一顆赤心。戎良秉性正直剛烈,容不得謠言的汙謗,演出這幕駭人的慘劇,諸葛禮即使相信了他的清白,他的性命也無法挽回了。

曆史上,剖腹的做法還常常用於懲罰冤家對頭,取他的心來祭奠自己一方的死難者。五代時,潤州守將周寶被牙將劉浩趕走,奔常州,劉浩擁戴薛朗為帥;越王錢繆派杜棱等攻常州,周寶被救回,不久病死。後來,杜棱等攻潤州,趕走劉浩,擒獲薛朗,剖出他的心祭奠周寶。五代後晉時,張彥澤殘害百姓,曾將張武剖心斷手足處死,激起民憤,後來,耶律德光把他擒獲,派高勳監刑,處死他,高勳就剖張彥之腹,取其心祭奠死者。宋代,軍隊中將敵方俘虜剖腹取心的做法習以為常,所以在南宋初建炎二年(1128),高宗趙構下詔禁止軍隊中使用挖眼、剖心等刑罰。但在元代,仍然有人這樣做。至正二十二年(1362)六月,田奉,王士誠等人刺殺察罕帖木兒,占據益都,同年十一月,擴廓帖木兒收複益都,殺田豐、王士誠,將他們剖腹取心祭奠察罕。

古典小說中常寫到剖心祭奠死者或報仇雪恨的情節。如《水滸傳》中武鬆把潘金蓮剖腹後取出心肝祭奠哥哥武大郎,花榮把劉高剖腹取心獻給宋江,李逵把黃文炳零割後剜出心肝為宋江報仇,等等。

《水滸傳》還寫到如何剖腹取心的具體細節。第三十二回中,燕順、王矮虎等人抓到宋江,要用他的心做“醒酒酸辣湯”,小說是這樣描寫的:

隻見一個小嘍羅掇一大銅盆水來放在宋江麵前,又一個小嘍羅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著一把剜心尖刀,那個掇水的小嘍羅便把雙手潑起水來澆那宋江的心窩裏。原來但凡人心都是熱血裹著,把這冷水潑散了熱血,取出心肝來時,便脆了好吃。

小說的內容是現實的反映。這樣的描寫說明生活中存在著剖腹取心的事實。宋代,由於此類事件相當多,所以一般人的提起剖腹取心便談虎色變。當時,還曾有人利用人們對剖腹取心的恐懼心理耍弄一些小計謀。宋太宗時,宮中的一名宮女有一天偷偷翻牆逃走被抓獲,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必須殺頭,可是太宗趙炅態度遲疑,好像有不想殺她的意思。有個太監名叫劉承規,為人機敏多智,善於體察人意,宮中都叫他劉七,他看出太宗的矛盾心情,就啟奏說:“奴才認為此人不可姑息。皇上要是不殺她,以後宮人還會逃走。請陛下把她交給奴才處置,我把她的心肝取出來呈上。”太宗領會了他的意圖,就答應了。劉承規當著太宗和眾妃嬪的麵把那位宮女帶走,悄悄地把她安置在附近一個尼庵暫住,不久又派人送她到遠方,嫁到一戶合適的人家過日子去了,而另外叫人殺一口豬,取出一副豬的心肝,趁熱用盒子裝起來呈給太宗,說是那宮女的心肝。六宮妃嬪見了都誤以為是真的,就圍住盒子痛哭起來,既恐懼,又悲哀。太宗揭開盒蓋看了一下,立即讓劉承規帶走埋葬,並且賞給劉承規五錠銀子壓驚。從此宮女們都謹守宮規,再未發生過逃亡的事件。劉承規的做法是夠聰明的,他營救了一個可憐的宮女。

箭射

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唐代寶曆年間,唐敬宗李湛曾特製一種紙箭,箭頭也是用紙製作,裏麵裹著少許麝香或龍涎香的粉末。宮中閑暇無事的時候,李湛就把宮嬪們叫到一塊,他站在一定的距離之外用紙箭射她們,被射中的宮女或妃嬪,身上就沾上了香末,遍體散發出濃烈的香味,卻不會感到疼痛。當時宮中把這種紙箭叫做“風流箭”,宮嬪們都希望紙箭能射中自己,由此可以進一步得到君王的寵幸。她們之中流傳著這樣的順口溜:“風流箭,中的人人願。”李湛常用這種辦法在宮中尋歡作樂。

所謂風流箭,隻是一種娛樂方式,不能算作刑罰。但是,這種做法本身卻反映了統治者征服他人的心態。有些暴君用真正的弓箭射人,親眼看著被射者飲鏃身亡或鮮血迸濺,來獲得獸性的滿足,也是這種心態的反映。

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南朝宋元徽年間,後廢帝劉昱凶殘無道。後來成為齊高帝的蕭道成當時仕宋為中領軍,劉昱早想除掉他。某年夏天,天氣炎熱,蕭道成坦胸露腹,躺在府中樹陰下睡午覺,劉昱不經侍衛通報,徑自來到院內。他見蕭道成睡得正熟,就用筆在蕭道成的肚子上畫出箭靶。這時蕭道成被弄醒了,劉昱就讓他站在廳中,自己站到稍遠些的地方,引弓搭箭,瞄著他肚子的靶準備發射。蕭道成在這緊急關頭神色不變,施禮說:“老臣無罪。”劉昱的侍從中有個名叫王天恩的進諫說:“蕭領軍的肚子大,作為箭靶是最好不過了,但是,陛下一箭就能把他射死,以後還怎麼射呢?不如改用雹箭來射他。”雹箭是一種不帶鐵箭頭的演習所用的箭支,不會傷人,王天恩用這番話巧妙地為蕭道成解難。劉昱果然采納了他的主意,叫人取來雹箭,搭在弦上,一箭射去,正射著蕭道成的肚臍眼。劉昱非常高興,他把弓仍到一邊,大笑道:“你們看我的箭法怎麼樣?”眾人誰敢掃他的興?隻得隨聲附和。後來,劉昱又叫人用木頭刻成蕭道成的模樣,在木人的肚皮上畫出箭靶,他叫侍從們都用箭來射。劉昱的所作所為正是為了滿足一種虐待欲和報複欲,但是他始終沒有能把蕭道成置於死地,而他自己卻在十五歲時就因施虐過分被身邊的侍從們殺死了。

曆史上用箭射人的暴君酷吏又何止一個劉昱?唐初,唐太宗的第五個兒子李佑橫行不法,他的長史權萬紀經常直言進諫,李佑特別忌恨他,貞觀十七年(643),權萬紀奉詔入京,李皰派親信燕弘亮追到途中,用箭把他射死。武則天時,和親使者楊齊莊和另外一名官員段瓚被匈奴拘禁,段王質約楊齊莊一同逃走,楊齊莊害怕事情不成而遭禍,段瓚便一人先逃了回來,受到武則天的獎賞。不久,楊齊莊也回到京師,武則天懷疑他通敵,傳旨讓王懿宗審理此案。王懿宗素以酷暴著稱,他主張將楊齊莊處死,並得到武則天的準許。於是,王懿宗把楊齊莊帶到洛陽天津橋南,截斷手足,高吊起來,命令段瓚用箭射他。段瓚三發三中,接著又有段瑾取箭射他,也射中他的身體。王懿宗又命令諸司百官都一齊用箭射他。一刹時,楊齊莊的身體中了數十箭,像隻刺猥似的,但他的嘴唇仍在微微翕動,好象還有一口氣。王懿宗又命把楊齊莊放下來,用刀刺入胸膛,再向下剖開肚子,取出心髒,楊齊莊才死去。明初洪武年間,葉伯巨上書言事,觸怒了朱元璋,朱元璋竟然要親手用弓箭射死他。明宣德年間,宣宗朱瞻基下旨開拓西內皇城,大興土木,刑部主事郭循極力進諫,宣宗不聽,命令武士把郭循用氈包裹起來,抬到宮中,親自審問。郭循不肯屈服,慷慨申辯,宣宗大怒,就取來弓箭射中郭循的頭部,血流滿麵,之後又把他下錦衣衛獄,直到宣宗死後才釋放。

在有的朝代,射殺也曾被用作懲罰罪人的手段。漢元帝初元年間,王尊任美陽(今陝西武功西南)縣令,該縣有個婦女控告她的義子不孝,說這位義子要以她為妻,若不順從就予以毒打。王尊審理此案,派吏役調查屬實,將那義子逮捕,吊在樹上,王尊親自監刑,讓五百名騎士張弓搭箭,把他射死,官吏和百姓們看到這種情景,無不驚駭。遼代刑法規定,有一種處死方式名曰“射鬼箭”,就是亂箭把人射死。遼太祖耶律阿保機七年(913)六月,養子涅裏思參與叛亂,太祖下令用鬼箭把他射殺。天讚二年(923),太祖討平叛賊奚胡損,將他擒獲,也以射鬼箭處死。天顯十二年(937),遼太宗耶律德光在雲州北將唐大同軍節度判官吳巒射了鬼箭。乾亨二年(980),遼景宗耶律賢駕幸南京(今北京市),將擒獲的敵方俘虜也射了鬼箭。另外,遼聖宗耶律隆緒統和四年(986)五月,遼國俘獲了一批宋朝的官吏與百姓;同年十二月,俘虜一批宋朝士兵;統和二十二年(1004)閏九月,遼主親自南征,俘獲了數名宋朝間諜;興宗耶律宗真重熙十三年(1004)俘獲黨項族的斥侯,等等,統統以射鬼箭處死。還有,遼穆宗應曆七年(957)四月,女巫肖古進獻益壽延年的藥方,並說煎藥時必須用男人的膽汁作配劑,穆宗耶律璟按方服藥,幾年間為取膽汁殺死許多人。後來,穆宗發覺這是騙人的把戲,就命令逮捕女巫,把她亂箭射死。遼代統治者是遊牧出身的少數民族,擅長騎射,因而愛用箭射的方法將人處死,這不奇怪,但在漢民族統治的朝代,亂箭射人的做法依然被采用,如各代在軍隊出征時取出一名死囚犯來“射鬼箭”,作為祭旗的儀式,顯然是受到了遊牧民族的影響。

和用箭將人射殺的做法相似的,還有用彈子彈人的手段。春秋時,晉靈公夷皋奢侈而暴虐,他聚斂民財建造百尺高台,雕牆繪梁,極其華麗,他常站在高台之上用彈子擊打台下過往行人,看見人們驚慌走避則以為快樂。三國時,魏國的齊王曹芳也喜歡用彈子打人,他看見朝臣令狐景不順眼,就用彈子打他的頭部和眼睛,令狐景竟然任他擊打,不肯躲避。清商丞龐熙直言進諫,曹芳又用彈子打龐熙。晉安帝司馬德宗在位時,琅琊內史孫無終為人貪橫,姬妾中有人違拂他的意旨,他就取彈子彈她們的臉。十六國時,後趙石虎喜遊獵,善擊彈,左右手都能發射,發則必中,他常用彈子隨意打人,軍中將士們都非常怕他。北齊時,南陽王高綽任定州刺史時,也曾仿效當年的晉靈公,建築高樓,在樓上用彈子打人。唐初,高祖李淵的第二十二個兒子滕王李元嬰更是無賴,他任金州刺史時,每逢農忙季節就帶領侍從到鄉間遊玩,一路上看見行人就取出隨身所帶的彈子擊打,行人紛紛躲避,李元嬰則縱情大笑。這些用彈子彈人的事例,純粹是某些虐待狂的殘忍意識的肆意發泄,完全不受法製、法規的約束,同前麵所述隨意用箭射人的事例一樣,隻有封建專製時代的統治者才能如此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