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西斯”這個詞,是我從幼年開始就時常聽到的,它多半出現在麵孔威嚴的報刊社論或層層下發的學習資料中,還有行列整飭的群眾集會上或遊行隊伍裏。沒有人告訴我這個詞的原初意思,更沒有人培養我追問起源的習慣,我隻是憑這個詞的唇齒間的摩擦,感覺到齒冷,感覺到一種血腥氣味。也正因為這種感覺的恐嚇,我以為它是另一個世界的事,無論從空間到時間,都距離我們極其遙遠。
直到幾十年後,我才在個人的閱讀中得知,法西斯(FASIO)一詞,來源於拉丁文FASCIS,原指捆在一起的一束棍棒,中間插一柄斧頭,是古羅馬高官的權力標誌,象征著萬眾團結一致,服從一個意誌,一個權力。這樣一個標誌,似乎與我們理解中的公共秩序並不相左,甚至符合我們早已習慣的某種社會理想。它最終會淪為殺人如麻的惡魔,幾乎毀滅了世界,對此,僅僅用一個反邏輯的現代神話來解釋,是很令人懷疑的。即便就說神活,那柄斧頭固然是罪魁,然而那群棍棒呢?畢竟,僅憑一柄斧頭,無論它如何鋒利,還是不能把四散的棍棒們捆綁在一起的。
捆綁在一起,這究竟是斧頭的理想,還是棍棒們的理想?清理這個問題,不需要怎樣超凡的智慧,需要的隻是誠實和勇氣。我同意“什麼樣的群眾就配有什麼樣的領袖”的說法,然而,問題的困難之處在於:群眾——它作為一個群體出現的時候,是可以不負責任的,因為無論怎樣的法庭對它都無從追究。即使它成千上萬地聚集在一起,海潮一樣地衝決過什麼,吞沒過什麼,其威力真實得足以讓你刻骨銘心。但時過境遷,潮水一夜之間退去,那個實體頃刻就不存在了,你無法尋找它,它似乎從來不曾存在過,麵對空空如也的廣場,你甚至懷疑自己刻骨銘心的記憶。
希特勒及其納粹黨,是在合法的選舉中掌握政權的,這是一個基本的曆史事實,盡管那些喜歡細節,喜歡情節曲折的曆史學家可以舉出許多偶然的因素,這個基本的事實仍是事實,議會民主製被理葬,各個政黨被消滅,通過法律規定:“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是德國的惟一政黨”(不要依據某種道德標準,給法律一詞打上引號,法律就是法律,無論內容的善惡,其效力都是一樣的),停止執行憲法中保障個人和公民的自由條款;解散工會;取締罷工;建立恐怖的秘密警察和恐怖的集中營……既然這一切都沒有遭到什麼反抗,接下來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
群眾,雅斯貝斯寫道:“群眾是無實存的生命,是無信仰的迷信。它可以踏平一切。它不願意容忍獨立與卓越,而是傾向於迫使人們成為像螞蟻一樣的自動機器。”
雅斯貝斯,這位在納粹的極權統治下僥幸活下來的哲人,對此命題的思考,絕不是在窗明幾淨的書齋中進行的,他的哲思必然地凝有個人的,乃至人類的血淚的成分。
曆史中有一些場景,是很可以讓人類難堪的,這絕不僅僅指奧斯威辛死亡滅絕營一類。它們很小,可能算不上一個“事件”,但與我們生存的性質是更貼近的。
時至今日,我們究竟應該怎樣描述極權統治下的人民群眾呢?
事實是,絕大多數德國人並不在乎他們的個人自由遭到剝奪,他們似乎並不感到專製製度殘忍,相反,卻懷著真正的熱情支持這個政權。因為這個政權給予這個民族新的秩序,而秩序對於他們,從來是比自由和權利更重要的,歌德老頭——這座德意誌精神的山峰——不就曾說過嗎?沒有秩序比不公正更令他厭惡;還因為這個政權消除了失業,使經濟出現了奇跡,被剝奪去工會權利的工人們捧著午餐飯盒,輕鬆愉快地取笑共和時期的辭藻,說:至少在希特勒的統治下,已不再有挨餓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