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隋文帝勵精圖治(2)(1 / 3)

隋文帝還注意厲行節約政治,他教訓太子楊勇說:“自古帝王沒有好奢侈而能長久的,你當太子,應當首先崇尚節儉。”後來楊勇奢侈好色,經常受到文帝訓斥。有關部門給文帝送幹薑,用布袋裝著,文帝認為太浪費,大加譴責。他去進香,有關部門用毬袋裝香料,他認為太靡費,就笞責所司,以為後戒。相州(今河南安陽)刺史盧通進貢綾文細布,他認為太奢侈,命令在朝堂上燒毀以戒奢侈。由於隋文帝提倡節儉生活,本人也身體力行,對下屬臣民影響很大,積久成為風氣。當時一般士人,便服多用布帛,飾帶隻用銅鐵骨角,不用金玉。宮中嬪妃,也沒有盛裝美飾。有一次文帝要配止痢藥,需用胡粉一兩,找遍了宮中,也沒找著。又曾找織成的衣領,宮中也沒有。由於隋文帝提倡儉樸,節省了國家的開支,也是促成當時政治較為清明的一個條件。

文帝也比較注意關心民間疾苦,594年(開皇十四年),關中大旱,人民饑饉,他派使臣觀察百姓吃的是什麼,使臣拿回來碾碎的豆粉,其中摻雜糠皮。文帝把這些食品拿給文武大臣看,流涕責備自己無德,命撤銷常膳,不吃酒肉達一年之久。後來他又率領政府官員及關中饑民,離開首都長安,前往洛陽就食,用以減少關中的糧食消耗。在前往洛陽途中,文帝命令士兵不準驅逐逃荒難民,對於扶老攜幼的人,他都拉開馬頭避開,安慰勉勵之後才走。道路難走的地方,看到有挑擔的或者背東西的,楊堅總命令左右侍衛扶助。他采用的這些辦法,博取了不少民眾對自己的好感和支持。

在經濟方麵,為了發展生產,繁榮封建經濟,隋文帝即位之初,就頒布法令,繼續推行北魏以來的均田製度。具體規定是:農民所受土地,分為露田和永業田兩種,露田在農民年滿60歲或身死時交還政府,永業田不還,可傳子孫。每個成年男子可以分配露田80畝,永業田20畝,成年女子可分配露田40畝。一頭牛受田60畝,限止4牛。官僚和地主擁有的奴婢與平民同受田,但限製人數,多者300人,少者60人。官吏受田,自親王以下至都督,都給永業田,最高的有100頃,少的有30頃。另外,又有職分田和公廨田。京官從一品到九都給職分田,多的5頃,少的1頃,收入作為俸祿,免官則交出土地。這樣可以減輕國家負擔,國家不需要再從國庫支付官吏的工資。各級行政機構則給公廨田,其收入作為辦公費用,這種辦法節省了大筆財政支出,實際上等於增加了國家的實際收入。隋代的均田製首先維持了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同時使無田或少田的農民得到了一些土地,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得到了提高,從而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發展。

隋文帝還注意適度減輕農民負擔。隋代對農民的賦役征收主要是租、調和力役。隋初規定:男女3歲以下為黃,4歲到10歲為小,11歲到17歲為中,18到59歲為丁,60歲以上為老。丁男要負擔賦役,一對成年夫婦每年要交納粟3石,即租。種桑養蠶地區每年要交絹絁一匹和綿3斤,種麻織布地區則交布一端和麻3斤,即調。未婚的單丁交納租調規定的一半。成年男子每年要為國家服徭役一個月,稱“力役”。583年,文帝公布了新的規定,成丁的年齡由18歲改為21歲,這樣,農民可以服3年的徭役,丁男調絹從1匹(4丈)減為2丈,力役從1個月減為20天。590年又規定,成年男子的力役,50歲以後可以交納布帛代替,稱庸。這些措施,都減輕了農民的負擔,農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和更大的興趣從事農業生產。

為了避免賦役不均,增加政府的收入,隋文帝很重視對戶口的查實工作。隋王朝建立後,首先整頓人戶編製,規定畿內(首都及直轄縣)以五家為保,設有保長;五保為閭,設有閭正;四閭為族,設有族正。畿外在保之上為裏,設有裏正;裏之上為黨,設有黨長。用這種辦法來加強對戶口的控製和管理。585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國檢查戶口,又稱大索貌閱。辦法是由州縣官吏,按照各家戶籍上所登記的人口年齡,與本人的體貌核對,檢查是否有謊報年齡、詐老詐小以逃賦役的情況。若查出戶口不實的,裏長黨長要被流配遠方,並獎勵民戶互相檢舉。同時,還規定堂兄弟以下的一律分居,各自立戶,以防隱冒,稱為析籍。通過這次檢查,查出成丁男子44萬多人,有164萬人新編入戶籍。文帝接著又采納了高熲的建議,實行輸籍之法。這是隋代製定的各戶等級和納稅標準的辦法,每年正月五日,由縣令派人出查,命百姓五黨或三黨組成一團,根據標準定戶等的上下,重新規定應納稅額寫成定簿。這樣,弄清了戶口和人民應納的稅額,老百姓固然不能逃稅,地方官吏也不能隨便舞弊,更重要的是所定賦稅比世家大族對所依附農民的稅額為輕,有利於把這些農民吸引過來。許多世家大族的依附農民轉為國家的編戶,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增強了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