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魯門稱:“由於共產黨人占領了鐵路線中間的地方,蔣介石要想占領東北和中南就不可能。事情很清楚擺在我們麵前,假如我們讓日本人立即放下他們的武器,並且向海邊開去,那麼整個中國就將會被共產黨人拿過去。因此我們必須采取異乎尋常的步驟,利用敵人來做守備隊,直到我們能將國民黨的軍隊空運到華南,並將海軍調去保衛海港為止。因此,我們便命令日本人守著他們的崗位和維持秩序。等到蔣介石的軍隊一到,日本軍隊便向他們投降,並開進海港,我們便將他們送回日本。這種利用日本軍隊阻止共產黨人的辦法是國防部和國務院的聯合決定而經我批準的。”
2、從政治、經濟和軍事上支持蔣介石。杜魯門稱:“擺在我們麵前唯一的行動途徑就是用一切辦法在中國幫助維護和平,在政治上、經濟上以及一定限度內在軍事上支持蔣委員長。但我們不能卷入中國的這場鬩牆之爭”3、采用“調處”的方法,“達到中國的統一”。杜魯門先後通過赫爾利和馬歇爾充當“和平使者”進行“調處”,達到建立一個在蔣介石領導下的“統一”政府,以通過蔣介石有效地控製中國,從而既能削弱共產黨的力量,又能把蘇聯的影響完全逐出中國。
以上情況說明,美國對華政策的實質,就是從政治、軍事、外交諸方麵向中國共產黨施加壓力,迫使中國共產黨接受國民黨的條件,實現中國在國民黨領導下的“統一”,進而使中國成為美國的附庸。這樣,美國“把中國置於美國勢力範圍”的殖民企圖,與正在奮起爭取民族獨立與人民解放的中國人民的要求形成了尖銳的矛盾,這是其對華政策必然遭到徹底失敗的原因。同時,美國大力援蔣與所謂不介入“鬩牆之爭”的矛盾,也造成了馬歇爾的“調處”必然失敗。
(三)蘇聯的對華政策
蘇聯的對華政策,是從其戰略利益和對抗美國的國際戰略出發而確定的。
當蘇德戰爭還在激烈進行時,蘇聯無暇東顧。1944年春,斯大林曾對訪蘇的美國副總統華萊士說:“美國在遠東應居於領導地位”;同時,“對於國共之間的解決,極感興趣”。這時,蘇聯在對華政策上尚無積極的表示。
蘇聯在取得“對日作戰條件”時,出於蘇聯自身利益和遠東安全的考慮,其對華政策主要包含了以下內容:一是以同意對日作戰為條件,取得租借旅順、大連為自由港,共管中長鐵路等權益和外蒙古獨立。加之,進駐朝鮮北部,從而使蘇聯取得對美國的有利地位,使美國勢力不致滲入同蘇聯接壤的中國東北地區,以屏障其遠東國防的安全。二是與蔣介石政府正式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條約換文中規定:蘇聯政府在道義上和其他物資上援助“中國中央政府即國民政府”。蘇聯政府尊重“中國在東三省之充分主權”,以圖盡力拉住蔣介石使其不完全倒向美國。三是要中國共產黨放棄武裝鬥爭,與國民政府妥協,以避免內戰。斯大林曾說:“我們認為,中國沒有發展起義的條件,中國同誌應當同蔣介石達成維持正常關係的暫定條款,並解散自己的軍隊。”
並直接打電報給中共中央說:“如果打內戰,中華民族有毀滅的危險。”企圖以此“爭取全麵和充分實現”雅爾塔體製,保持遠東的和平局麵。
另一方麵,蘇聯根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精神,在東北,一方麵要把沈陽、長春、哈爾濱三個城市及中長鐵路幹線交給國民黨;同時也以不幹涉中國人民自治的態度,對中國共產黨在東北力量的發展予以一定的幫助。1945年12月27日,蘇、美、英三國外長舉行莫斯科會議,莫洛托夫重申蘇聯反對“其他外國軍隊”“幫助解除在華日軍武裝”。蘇美兩國外長均表示兩國軍隊都應“盡早撤離中國”。這在客觀上有利於中國人民革命力量的發展。
蘇聯的對華政策,是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為維護大國合作、確保本國安全與美國實行妥協的產物。蘇聯領導人過高地估計美國支持的國民黨的力量,過低地估計中國人民的革命力量,他們不讚成中國人民反擊國民黨反動派進攻的革命鬥爭,而要求中國共產黨隨著美蘇間的妥協,在國內鬥爭中實行同國民黨妥協。這種對華政策,給中國人民解放事業帶來困難,並使中國共產黨在確立自己的革命策略時麵臨著複雜的情況。
二、戰後國內形勢與國共兩黨的方針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人民迫切要求實現和平民主,但內戰的危險卻嚴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