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秋冬季反“討伐”艱苦卓絕、以弱勝強(2)(1 / 3)

參加這次“討伐”的日偽軍警計有6萬餘人,其中日軍有關東軍獨立守備隊第5、9、21、7、8、4等6個大隊,後又增加19、20兩個大隊,另有20個無線電分隊。各大隊還分別有由憲兵部配備的日本憲兵多名。總計日軍兵力為6400餘人。

參加“討伐”的偽軍有:第2軍管區的步兵第2旅、騎兵第2旅、第2教導隊,第8軍管區的第1、第2、第3混成旅、第8教導隊,第6軍管區的1個旅,第7軍管區的1個旅,第1軍管區的步兵第5團,以及通信部隊與汽車隊等,總計有兵力2.5萬餘人。

參加“討伐”的偽警察隊有:通化省警察隊(分10個“討伐”隊)、間島省警察隊(分5個討伐隊)、吉林省警察隊(分14個討伐隊)、牡丹江省警察隊、間島特設隊以及偽通化省全部9縣、偽間島省全部5縣,偽吉林省的磐石、樺甸、敦化、蛟河、舒蘭等縣和偽牡丹江省寧安縣的警察隊。還有偽通化、間島、吉林三省及下屬各縣由警察組織的特別搜查隊。此外,還有東南部地區的各偽森林警察隊、偽新京警察學校的學兵隊、偽營口海上警察隊的兩架飛機,以及偽錦州、奉天、濱江等省的警察增援隊,共計有警察隊約3萬餘人。

這次“三省聯合大討伐”,日偽仍然采取“治標”與“治本”和“思想工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在“治標”方麵,以日軍為主,偽軍則受日軍部隊長直接指揮,同時又利用各省的大批偽警察隊參加軍事“討伐”。

在“討伐”中,將被“討伐”的區劃分為東、南、西、北、東北5個地區。其中“南地區”包括偽通化省全部,“西地區”包括偽吉林省東部(即吉林地區),都是抗聯第1軍活動的區域。各“討伐”區都以日本獨立守備隊某大隊為首,指揮偽軍、偽警察隊等兵力,分別以東北抗聯第1路軍在該地區活動的部隊為主要目標進行瘋狂“討伐”。在“討伐”中采取分兵包圍、輪番掃蕩、來回拉網、尾追到底的戰術,逼迫抗日武裝與之頻繁交戰,不得休整,妄圖把抗聯第1路軍等各部隊分割吃掉。

這次“三省聯合大討伐”原來計劃分為3個階段。1939年10月至1940年4月為第一階段,“討伐”的重點為偽通化省各縣和偽吉林省的樺甸縣。主要目標是東北抗聯第1路軍司令部、警衛旅及第1方麵軍。1940年4月至9月為第二階段,日偽軍進行了“春夏季討伐”,“討伐”的重點分別為偽間島省的安圖、和龍、汪清,偽牡丹江省的寧安、東寧,偽吉林省的舒蘭、偽濱江省的五常等地,主要目標分別為東北抗聯第1路軍第2方麵軍、總司令部、警衛旅和第3方麵軍。1940年9月至1941年3月為第三階段,在第一、二階段“討伐”的基礎上,積極追擊抗聯1路軍3個方麵軍剩餘部隊,破壞其越冬準備工作,以分區“討伐”消滅抗日部隊,鞏固地區治安。

除了瘋狂的軍事“討伐”之外,日偽還在這次“三省聯合大討伐”期間,在“討伐”地區加緊進行一係列所謂“治本”和“思想工作”,實施一係列反動政策和措施。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加緊推行所謂“匪民分離”政策。一是進一步強化保甲連坐製度,如發現一人“通匪”,則全家斬首,鄰裏之人也均要被處以罰金。為了鼓勵鄰裏之間互相監視,又規定如果事先告發與抗日聯軍有聯係的人,則可以減免罰金。二是進一步強化“集團部落”政策,繼續在偽通化、吉林、間島等省增建“集團部落”,加強其防衛設施。此外,日偽還於1939年6月,由偽治安部派出50餘名指紋管理技術人員到“討伐”地區,協助辦理發放按有指紋的居民證,以便在“討伐”中隨時檢查民眾,防止抗日武裝人員藏匿在民眾之中。

第二,對抗日聯軍加緊經濟封鎖,斷絕糧道。日偽除在全偽滿對糧食供應實行統製,不準交易外,在“討伐”區內,還對糧食與生活必需品實行專賣配給製,每次配給居民的糧食等物,僅夠居民用兩三天的,以此來防止抗聯人員從民眾中得到糧食和生活用品。1939年和1940年兩年間,每年從8月中旬至10月初,都強迫“討伐”區的農民不等莊稼成熟就提前收割,然後把收割完的莊稼,集中運到指定地點由軍警看守,以防止糧食流入到抗聯人員手中。

第三,加緊整修警備道路、警備通信設施。在一年半大“討伐”期間,日偽當局在偽通化、吉林、間島三省新增修警備道路20餘條,其中偽吉林省修築了十餘條,新修警備道路70公裏,補修警備道路260公裏,新架警備電話線100公裏,修理電線500公裏。偽通化省延長警備道路312公裏。

第四,不準民眾在鐵路、公路兩旁種植高粱等作物,不準農民在山坡穀地開荒種地。還砍伐掉鐵路、公路兩側50米以內的樹木。如在偽吉林省,砍伐道路兩側50米以內的樹木即達200公裏。同時鐵路警護隊加緊在鐵路沿線和火車上對旅客及行人進行盤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