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黑衣人(1 / 2)

我們這幾個人裏麵,鄭瘋和良唯算是最心心相惜的兩個人。所以一直以來,兩個人的關係都還算是比較好的。鄭瘋喜歡良唯的穩重、成熟;而良唯更欣賞於鄭瘋的時而瘋狂,時而穩重。

草原上的野馬和天空上的雄鷹永遠是最搭配的。

隻是現在的我卻有種看不懂良唯,這種感覺說不出來,就像女人的第六感。

而且這種感覺很強烈,不止一次的這樣覺得。

我還是沒有將這個事情說出來,或許真的隻是我想多了而已。

遊婉兒現在已經成了一種禁忌,誰都不敢在去談及她,但是或許是酒精的原因,腦子迷糊的厲害,我吐了一口酒氣:“你和遊婉兒還有聯係嗎?”

鄭瘋本來端著的酒杯,停滯在了半空中,過了很久很久,他朝我看了一眼,搖了搖頭。

“有時候想一想真的挺可惜的,你們兩個真的就這麼分開了,就像當初我和秦晴一般,真的,沒人敢相信,曾經以為多少人能走到最後的,到了最後都會分開。”我淡然的笑了笑,緩緩開口說道。

“你走路的時候被路上的一根刺紮著了,很疼,然後好不容易拔了出來,但是你會不會回去給地上的那根刺在拔起來了,不會吧,因為我們沒有這麼無聊。同樣的道理,在人的身上卻體現不到哪裏去,紮了一次,還會轉回頭去找哪根刺,然後在被狠狠地紮一次。剛開始的時候我不懂這個道理,但是現在我明白了。”鄭瘋說完喝了一口啤酒。

玻璃杯和桌子發出撞擊聲:“我現在不找了,也不去管這些了,愛怎麼就怎麼把,不管了。”

鄭瘋的意思很簡單,不回頭,不將就。

這頓酒在這個話題中終止,鄭瘋一個人回了房間,我也懶得收拾,回了房間躺下便睡著了。

第二天起來的時候,客廳已經被鄭瘋收拾過了。

我笑了笑,這樣的習慣已經不知道多少年了,我留下來的爛攤子,最後都得鄭瘋來收拾。

在樓下喝了一碗粥,便騎著小電驢去了光穀。

有時候想想這個世界是怎麼了,但是每天早晨新竹路得汽笛聲,還有預示著寒冷即將到來的呼嘯聲,它準確的告訴我,這就是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這樣。

與其不開心的去過每一天,倒不如擁抱整個太陽去溫暖整個人生。

你想笑的時候,遠處的白樺林都在飄蕩著歌聲,你想走的時候,雲兒會成群結隊的為你送行,你想風便是雨,你想家便喝哇哈哈。

其實,這個世界可以更簡單。

到店內的時候,我發現戈雅今天已經過來了,我有些好奇:“喲,今兒怎麼起這麼早,不容易啊。”

戈雅鄙視的看了我一眼:“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我哈哈笑了笑,指著她手上的一碗麵:“蟲好吃不?”

戈雅氣呼呼的將碗放在桌上,朝著我就衝了過來:“許初,你怎麼可以這麼討厭了,這大清早的就讓你惡心到了。”

我和戈雅打鬧了一會,便開始了一天的工作,收拾店內。

很久很久以後,想起和戈雅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總會忍不住笑起來,那時候倒是不覺得很特別,但是後麵的後麵,你會發現以前竟是如此懷念。

“為了表示歉意,中午想吃什麼?我給你去買。”

“麻辣燙,虎泉街的那家。”

“行。”我點了點頭笑眯眯的說道。

“你可別又帶回來一個迷路的。”戈雅說著白了我一眼、

我想起前幾天帶回來的徐老太,不經搖了搖頭。

中午按照約定,我去虎泉街買吃的,一路上我都在注意著,會不會又發生上次的事情,不過一直到回來的時候,都沒有讓人叫我小夥子,這才放心了不少。

不過到店裏的時候,我卻發現戈雅站在外麵,店內有顧客都沒有去照顧,她正在和一個黑衣男子說話,旁邊還站著兩個戴著墨鏡的男子,四處打量著周圍,看見我的時候,明顯的都向我看了過來。

我瞅了一眼這情況不對啊,怎麼看這群人都不像是好人。

我正準備叫戈雅的時候,卻發現她突然望著了我:“許初,你先進去照顧生意,我這有點事,我過會就進來。”

我茫然的點了點頭,便進去了。

店裏的客戶,我也沒心情去接待,隨便他們自己看著,我則時不時的盯著外麵看一會,這些人到底是誰,他們為什麼會來找戈雅了。

就這樣,那個男子和戈雅在外麵繼續交談了十來分鍾,隨後這三個人便離開了。

戈雅這時候也進來了,她的臉色有些不好看,明顯與這幾個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