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中西對“笑”的看法(2)(1 / 3)

大家都看過魯迅的《孔乙己》,書裏是一個孩子的聲音,告訴讀者孔乙己來了。他來了,我們高興;他不在,我們會感到無趣。所以從古代到魯迅,“笑”是用來表達對別人不好的態度。尼采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思想家,我很難接受他的觀點,但他的德文很漂亮。在這裏我想引用譯成英文的尼采的文章:“And we should consider everyday lost, when which we have not danced at least once.”“And we should call every truth false which was not accompanied by at least one laugh.”這兩句話的大概意思是:“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當哲學家宣布真理卻不笑時,我們不應該相信什麼真理。”他這麼說,可能因為神學家們覺得自己代表所有的真理,如果不嚴肅地笑著宣布真理,會引起眾人的懷疑。

在《論語》中有四處提到“笑”,但關於“哭”總是會更多一些。《禮記》中八處談到“笑”,但“哭”出現了三百二十次。這樣看來,“哭”比“笑”重要得多,為什麼呢?“哭”是一種表達的方式,比如家中有親人去世,“哭”是一種進行哀悼的方式,因此“哭”是一種儀式(Sitte)。

我手中這本書的第二篇文章,是一位美籍華裔學者叫Roger R. Wang寫的Roger R. Wang: “Can Zhuangzi Make Confucians Laugh? Emotion, Propriety and the Role of Laughter”, in: HansGeorg Moeller und Günter Wohlfart (Hrsg.): Laughter in Eastern and Western Philosophies. Freiburg/München: Verlag Karl Alber, 2010. S. 3948.,文中談到莊子、孔子的問題,有很多新的想法,他寫“笑”用到的資料我完全沒有見過,從他的文章中我學到了很多。從經典中有關對“笑”的探討會發現,古代認為每個人都有四種“情”,包括“喜”、“怒”、“哀”和“悲”,當時“哀”和“悲”之間有區別,可能“哀”是哀悼的意思,“悲”是悲哀的意思。這四種“情”屬於人性,儒家的人既然高興,為什麼不“笑”呢?因為他們的表達方式不同。“嘯”在古代被視作“唱歌”,這點很有意思。儒家的人若高興就會跳舞,而不是“笑”,若發怒則會跺腳、捶打胸部。對儒家來講,是通過音樂,而不是借助“笑”來表達心中的愉快。從《禮記》來看,人應該依賴於“禮”和音樂,“禮”是外在有禮貌的表現,音樂用來控製內在的情緒,表示天和地的和諧。人的感情與敬畏、誠實有著密切的關係,在古代通過“笑”來反映情緒的變化是成問題的。《禮記》指出,隻有音樂才能真正地表達我們自己,“笑”則是一種低級的表達方式。所以《中庸》要求我們控製個人的感情,包括“喜”、“怒”、“哀”和“樂”。

法國哲學家柏格森對中國現代文學和思想史產生過重要的影響。柏格森說過,人是一種“笑”的動物。Henri Bergson, Laughter: An Essay on the Meaning of the Comic. 1900.這會令人想起亞裏士多德說過的“動物不能夠笑”,我分析他認為的“笑”是哈哈大笑的意思,那麼動物真的不能哈哈大笑嗎?可能有道理吧。我的童年有狗陪伴,我印象中,狗狗們隻會微笑。柏格森與亞裏士多德可能認為動物不能笑,隻有人類才能笑,人才是會“笑”的動物。何莫邪有篇文章談到了孔子和幽默的問題,認為《論語》中隻有一處能把“笑”翻譯成哈哈大笑。《論語》這樣寫到:“子問公叔文子(生卒年不詳,春秋衛國人)於公明賈(生卒年不詳,春秋衛國人)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論語·憲問》,阮元校刻本。翻譯成現代漢語是:孔子向公明賈問公叔文說:“你的老師真的不說話不笑嗎?”公賈明回答說:“是傳話的人說得太過分了。老先生到該說話的時候才說話,別人不討厭他的話;高興的時候才笑,別人不厭惡他的笑;符合禮義然後取財,別人就不討厭他的取。”意思是“笑”與說話與否都要看情況,最重要的是通過一種“儀式”來知道怎麼說話,怎麼“笑”。令人奇怪的是,“四書”從表麵上看是什麼“聖經”。這本書進入歐洲也有三百多年的曆史了,是當時在中國的西方傳教士從中國帶過去的。那時的西方人可能覺得“四書”和《聖經》很接近,因為《聖經》也是這個樣子,有原文、有翻譯,下麵有注釋,因此“四書”被稱為是一本Bible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