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裏的學員們《2 》(1 / 1)

於是,這位駐所檢察代表尋找了一個共同點。歸納概括起來:不管將來法院判決有罪的,還是經判決無罪的。凡是進來的人,既然來到看守所裏反正都要“學習”吧。所以他琢磨了這麼一個名詞--學員。這個稱謂起得好,特征抓得好,準確。既減少了刺激性,又很“雅致”。警、犯兩方都能接受,特別是“犯”的一方,聽起來自然舒服多了。從此這個稱謂在市一所就一直沿用下來了。

“學員”之間,順理成章,相互就成“同學”關係了。不過,平時在號裏除了語含調侃,並沒有人這樣稱呼。一般當麵對稱時,按照這裏的潛規則都是稱呼該人被關押前在社會上的習慣性稱謂,如:“官銜”、名字或“代稱”等等。也有在這裏獲得了新的綽號作為代稱的。但監管場所也遵循神會上“人敬闊的,狗咬破的”的一般法則,對有過官銜的言必稱之。所以這裏“處長、科長、隊長、經理整天也是不絕於耳,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哪個機關的辦公樓呢。號裏人對別人他指時,也是按照多年的慣例,凡在一個號裏待過的,都互稱“同號”, “我們同號……如何如何。” 給人介紹也是:“這是我‘同號’XXX”。其中親密一點的,或是為了表示親密一點的,還可相互昵稱為“牢友”呢。

筆者經過了這次看守所的“實踐”,也獲得了一個“真知”,借此一角想表述一下,也是讓它回到實踐中再檢驗一下的意思:

筆者認為,一個號裏麵的“學員”,應該以互稱“同窗”為宜。

這個稱謂早已有之,很古老了。在近代新式學校裏出現“同學”這個稱謂以前,它表達就是同學這一層關係。但我們號裏人這種“同窗”關係,此“窗”不同於彼窗。我們這“窗”是鐵質的窗,鐵窗是也。“鐵窗”本來就是監獄、牢房的代名詞,也可泛指所有的監管場所。我們這裏是“同‘鐵窗’”之意。此稱謂,內涵明確,寓意特定,指向性強。這三條筆者認為是判斷一個名稱好壞的重要標準。而“同窗”一詞,恰恰全部達標。而且發音上口,含義“典雅”。

以此稱謂,不知列位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