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的上、進、打《2》(1 / 1)

上、進,都是說的看守所內與看守所外的關係。

看守所內以號門為界,所有的東西進出號門也有一個專用名詞,叫作“打”。出,叫打出去;進,叫打進來。如:隔上幾天,號裏的大老爺們都需要刮胡子了,號長出麵請求管教:“請您給打個剃須刀進來。”

進了東西,整理完了,剩下一堆包裝物,也要請求管教開號門:“把它們打出去。”

一次,我們號裏的一個小夥子調皮,當著眾人故意滿懷感慨地說:“要是給打個‘小姐’進來多好。”有人接茬說:“你做夢娶媳婦吧,這個省事,還省錢。”

號裏管賬的小從也是個年輕的小夥子,說:“憋了這麼多日子了,一個夠嘛,要打,還不多打幾個進來。”

我進號的第二天上午,正在開始我史無前例的坐板,外麵管教來通知,“你家來人了,需要什麼東西寫下來,讓他們給你上。”正好旁邊有人在寫信,我要了一塊紙,借過筆,順手寫了一個條。是這樣寫的:

“一鋪一蓋一雙襪,

一條睡褲一個褂,

多來幾條大褲衩,

再加一條紅山茶。”

之所以寫了這麼幾句順口溜,倒不是想幽上看守所一默,而是想通過這種形式,把我當前的精神、情緒狀況傳遞給我的家人,使他們放心。有一句不知是誰說過的名言,“死去的人,並非不幸;活著的人,倒是不幸。”經過看守所的際遇,現在可以模仿它也說一句:“看守所裏麵的人,並不一定不幸;看守所外麵的人,倒是不幸。”我本人將來到底怎樣,自己都已無所謂了。累及家人,特別是正麵臨“中考”的女兒,我內心感到非常的內疚。如果能讓他們知道我進號以後的精神狀態還不錯,他們的內心也許會寬慰一些。

要睡褲是因為有“資深”學員小劉告訴我,在裏麵穿著方便,而且易於洗滌。隻要一條,是因為平日都要穿號服,有一條休息日的時候替換替換就可以了。褲衩則每次洗澡後都要換(筆者本人平日也有每日更換內衣的習慣),所以要求多來幾條。專要紅山茶香煙倒不是為了押韻(我曾在XX總隊留下一張紙條,寫的是“散文”,也是要這種煙),而是我覺得在號裏它的檔次合適,不張揚,符合當前本人號裏人的身份。況且,還有一個“紅”字當頭,借此不是也可祈求一點好運嘛。不過,後來外麵沒有給我上紅山茶,而是上了一條軟包紅塔山。後來這條煙在號裏給我立功不小。

東西隔了一會兒就送進來了,除了我要求的以外裏麵還有一件特殊的,把我平時在家裏用的枕頭也打進來了。這一點連劉號長當時都驚奇:“行啊,連枕頭都進來了。”因為現在在號裏即使貴為號長,他也隻是用一個包袱皮,裹了一堆衣服權充枕頭。號裏的人基本也都如此,還沒有見誰單獨置辦一個隻具備單一功能的枕頭的。

我當時並不懂這些,我的家人肯定也不會懂。後來熟悉了,牢友小劉告訴我,當時能把這東西打進來,“外麵人肯定費了點勁了”。

號裏管賬的小從過來摸摸:“還蕎麥皮的。在裏麵還枕蕎麥皮枕頭,市一所裏,可是蠍子粑粑--獨一份了。”

可惜的是,我寫好的那張紙條卻沒能傳遞出去。當時我寫完後,給了號長。因為這種傳遞都是要先經過號長過目的。劉號長看看,微微一笑。說:“上錢上物,所裏有專門的《上物單》。”說著讓小從給了我一張。

原來,看守所警方早防著你利用進物的機會傳遞信息了,也用不著你自由發揮。一張《上物單》上已印好了固定格式,上麵除了簽名隻有品名和數量兩項,寫別的就甭想了。連“散文”都不必,直接“填空”就行了。

挺好的一首“打油”,竟無用“文”之地,結果撕巴撕巴就“進”了垃圾箱,轉天早晨被“打”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