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作的職責《2》(1 / 1)

老四作為勞作為一夥的服務,雖然是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義務,可也並不是單純白盡義務。由此,他也獲得了一項特權:“一夥”吃剩下的東西,他有“優吃權”。有時剩的多點了,他一個人吃不了,再剩下的也由他去分給別人。老四當然要絕對聽從號長的指揮,有時剩下點好東西,除了老四吃外,號長總要吩咐一聲,這個給某某。有時剩的多些,也要吩咐:“先濟幹活的吃。”這就是說,先要給“安徽”、小劉他們幾個“工作骨幹”吃,老四當然絕對照辦。其實號裏條件艱苦,“一夥”也是掐著指頭過日子,絕對不會出現外麵公款吃喝那樣,到飯店要一桌菜剰多半卓的情況。剩下的那點東西寥寥無幾,先吃的吃完了,“後吃”的也就沒的可吃了。當然,對於平日隻是依靠“水上漂兒”果腹的人來說,剩下來的這點湯湯水水畢竟還算有點滋味、有點油腥,也算解解饞吧。

號裏的人對老四都很服從,我在號裏從沒有看見過有人和他頂牛的現象,甚至連稍許不屑的表情也沒有。老四不管怎麼說也算是一級領導,手裏也有點權,而且這點權雖然不大可都和每個人的生活質量息息相關。最簡單的,例如喝水吧。由於有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下板的規定。身為勞作的老四是號裏除了號長之外按規定唯一允許下板的人,因為他要在板下“勞作”呀。誰想喝水都要找老四要,老四給你,你就喝;給你熱的你就喝熱的,給你涼的你就喝涼的。不給你,那就抽冷子自己對著水龍頭灌去吧,甚至可以連自來水也不許你喝,你也毫無辦法。

勞作,在號裏是一個眾人都夢寐以求的職位,雖然每天忙碌一點,但獲得的好處也是有目共睹的。除了有點權、可以“優吃” 之外,就是每天都能在馬道上活動活動也是常人可望不可及的。

在牢裏,這個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什麼樣人都有,以壞人居多的小天地裏,勞作也不是那麼好當的。除了在號裏的資曆這一條外,還要有相當的組織能力,能把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條。其次,還要有群眾基礎,讓大家服氣,能夠指揮的動。而其中最最重要的一條,是要對號裏的大小規則、潛規則以及各種俗例,從官方的各項規定到監牢界曆史上遺留下來的各種“遊戲規則”都要“門清”。而且能夠融會貫通,“活學活用”。這樣辦起事來才能滴水不漏,讓人挑不出眼來。這一點頗有點象社會上辦紅白喜事時的“大了”、提調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