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大毒梟《2》(1 / 1)

要說甲四號裏“名人”薈萃,其中知名度最高的就當屬這位頭號大毒梟了。後來我逐漸地知道了他的一些情況。

被冠以“頭號大毒梟”的這位,姓劉,三十七八歲。看上一眼,給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人臉上長著一對亮晶晶的大眼睛。平時號裏人都叫他老劉。有人開個玩笑當麵叫他聲“大毒梟”,他也不反感,有時還以此自稱,“我大毒梟......”如何如何。論起大毒梟的“大”字,且被冠以本埠“頭號”,老劉確實當之無愧、名副其實。截止到目前為止,這個名號要是老劉不當,在本地確實再也沒有人能當得起了。刑法規定,販賣50克及以上白粉,處以死刑。可老劉一次“上貨”就上了1080克。這就是他本埠頭號的冠名的來源。被捕後,警察曾問他自己吸不吸毒,老劉以為整天和白粉打交道,“出汙泥而不染”,經得住誘惑,販毒而不吸毒也是一種值得讚許的壯舉,就自豪又“坦誠”地告訴人家“我自己不吸。”那麼,這1080克就全是拿來賣的了,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後來他再想為自己減少點“重量”都沒轍了。老劉當時和我說起這事來還很後悔,雙手使勁地拍打自己的禿腦袋。

後來,我曾認真地問過老劉,你經手那東西這麼多年,就真的一口也沒吸過?老劉說,我就是把它當買賣(生意)幹的,就是為了賺錢,看它賺錢容易利潤可觀。雖然由於生意上的原因,看見的吸毒場麵無數,可自己真的沒癮,也從不想吸,一口都沒有吸過,甚至聞到別人吸毒自己還反胃惡心。

老劉的“事跡”不僅上過報紙、還上過電視,上過的報紙還不隻一種,其名字前的定語無一例外都是冠以本埠“頭號‘大毒梟’”。也算占了本市的一“最”。

據老劉自己說,警方把他當時“上貨”時從家裏出來、坐車下車、住店吃飯、和誰接頭以及回來的情況都秘密跟蹤並照了像。審訊他時,一一擺在他的麵前,想賴是一點也賴不掉了。抓他時,由於他的“史無前例”性,特意由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長親自帶隊負責實施。抓住後,又特意把他扭到副局長麵前,抓住他的頭發,讓他揚起臉和副局長還照了一個“合影”。

老劉是本市北麵某區人,現有兩個老婆。第二個老婆曾在一個大型小商品批發市場獨自挑攤幹過買賣,非常精明強幹。老劉在某個場合遇到了她,佩服的五體投地,急於“納”之為快。本來人家也是有原配老公的,最後不知怎麼解決的,老劉還真如了願。為了“納”她,老劉把第一個老婆從法律上降為了同居關係。老劉和別人說話時把這兩人分別稱為“前麵的老婆”和“現在的老婆”。

老劉被捕後,“前麵的老婆”和“現在的老婆”都很關心他,跑前跑後各自為他請了一個律師,還都經常不斷地給上錢上物上食品。特別是還常寫信來(在看守所裏麵可以接信,但要由管教看過不涉及案情、不影響辦案、不影響該人的情緒後,才交給本人。向外發信則隻能是聘請律師相關內容的、或是有關個人私權急需處理的,同樣管教過目後才能發走),現在的老婆寫的更勤一些,大約不到一個星期就來一封。在號裏,看老婆的來信是老劉最激動的時刻,常常一封信反複地看,一天就要看好幾遍。直到下一封信來了,還要對比著再看一遍。看了信有時就會徹夜不眠,但卻沒人看見他有潸然淚下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