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案”與刑場忌諱《9》(1 / 1)

牢裏人蹲在號裏,空間狹小,整天坐板,麵對著同樣的那些張麵孔,沒有其它的活動,顯得時間特別地漫長,象老劉那樣依靠每天早早地把日曆撕去期盼時光如白駒過隙,也不過是自我心裏暗示而已,並不能縮短它的一分一毫。無聊之下,人們也有講講黃段子開開低級玩笑的時候,借以打發時間。甚至有的人整天滿口汙言穢語,張嘴不說那事就不會好好說話,常被大家哄笑為過嘴癮。可令一般人想象不到的是,越是犯花案的牢犯越是對此“敬而遠之”。 每遇到有人講黃段子,他們倒都是從不插嘴的,自己悄悄躲到一邊去,唯恐說著說著聯係到自己的頭上。別的人可以汙言穢語,而花案的牢犯們語言的“潔淨度”往往卻很高。這可能因為此類事很不光彩,能夠為了讓人盡快“忘記”他們的案情吧。就象甲四裏的那位小內蒙,五個惡魔對一位姑娘蹂躪了一天一夜,最嚴重最惡劣的花案,如果沒有自首情節,其人肯定是要走鏈的。而他在號裏就既不參與幾個小年輕的黃色議論,還從不說髒話。而整天髒話髒字不離口的卻是那個年齡最小的十八歲的搶劫犯黃驊。這位“黃”學員可確實夠“黃”的,整天“為X生,為X死,為X奮鬥一輩子”不離嘴。還異想天開地恨不得給牢裏打進幾個“小姐”來才好。看來,在號裏也和社會上一樣,這種事都是做了的人不說,說了的人不做。

犯罪界在對罪犯的人格人性評價上曆來也有嚴格的“等級”劃分,第一等的是那些行凶殺人惡性犯罪的,殺人犯其中又以仇殺的為翹楚。要說最下等的就是花案的了,其中尤以強奸幼女的為下中之下,認為他們的人性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