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號之勞動號《1》(1 / 1)

每個看守所根據自己擔負的職能,執行“看守”的任務,都要設置幾個特殊的監號,說它根據職能是有的可以多設,有的可以少設,根據自身的需要。而每個看守所普遍都需要設立的則是勞動號。

看守所裏的在押人員,全天候地關在牢房裏,雖然不能出牢門一步,可他們作為一個活物的吃喝拉撒睡功能還無不俱全,而且還有一般人類並不需要的提訊、加戴戒具等事項。吃喝拉撒睡現在在現代化的牢房中就可以自己就地解決,可也有些在牢房內是解決不了的,需要在牢房外麵處理,例如:為樓道、場院做衛生、在炊場幫廚、給號裏送飯、給“微超”賣貨、給被提訊的帶烤子、給判決死刑的砸鐐子,遇上那臨執刑的當場癱瘓了還要往外搭等等。有的看守所的在押人員還要勞動生產,原料的配送、成品的運輸也是常年進行的一項工作。麵對關押著的大量勞動力,這些沒有必要動用正式的管教幹警,隻要征集一些人就行了,所以就有了建立勞動號的必要。所以每個看守所裏即使別的特殊號都沒有,也必得有一個勞動號。

勞動號由哪些人員組成呢?也是有特殊規定的,這也是多年的傳承。但雖然是多年的傳承,可以前年月它叫什麼號,我卻無從去了解。但它肯定不會叫“勞動號“,因為那年月還沒有“勞動”這個詞,也就無從叫起。要查中國的典章製度,可以查政書《通典》、《通誌》、《文獻通考》以及後來的《十通》等,可人家那都是正式的曆史文獻,會把“勞動號”這類玩意列入嗎?筆者沒去查,是因為估計肯定沒有,也就不必費那個瞎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