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是專門的少年號,可裏麵關的卻並不全都是少年,還有若幹位青年、中年甚至像筆者這樣的接近老年,而且這些青中老占得比例比少年還高。這些成年人進到少年號裏,就有點說法。首先,少年犯的人數少,往往裝不滿一個號。這裏是“最高學府”,無期徒刑起步的地方,犯如此重罪的,少年人一般來說還是比較少的。少年人小偷小摸的有不少,可這裏幾位少年犯那些要命的罪行有的是很多少年人連想都不敢想的。而有的是少年團夥犯罪,雖然人數相對多一些,可由於在看守所都是處在偵查階段,為了防止串供,又必須分開關押。所以有的其人雖然也是少年,可一個同夥去了少年號,其他人就不得不分到別的號裏去了。其二,全是少年人不利於管理,少年人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本身不強,成年人負有協助管理的責任;其三,對年齡太小或是生活能力差的,成年人還負有照顧的義務;其四,少年號的條件如此“優越”,對進到裏麵的成年人本身無疑也是一種特殊的照顧了。
順便說一句的是,把成年人放到少年號是照顧,如果放到少年管製所去則更是照顧了,但這是極個別的情況了。
筆者聽甲四裏一位“二進宮”的同號說,他曾蹲過的監獄裏的一位監管警察與在押犯互通溝渠,往裏麵輸送違禁品私下販賣,最後事發被判了刑。由於其在監獄裏利用監管人員的身份曾經作惡多端,人性極差,判刑以後警方怕他遭到在押人員的報複,不敢把他放到監獄裏去,最後沒有別的辦法,掂量來掂量去,最後隻好把他放到少管所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