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有”人老金《1》(1 / 1)

少年號裏前幾天剛剛開釋了一位韓國人,姓金,都叫他老金。是市一所裏關押的唯一一位外國人士。在改革開放以前的年月,能夠到中國來的外國人寥寥無幾,且都是中國政府嚴格挑選過的友好人士。所以,那時官方常把外國人稱為“國際友人”,四五十歲的國人都經曆過那個年代,對這種稱呼肯定耳熟能詳。現在見到老金,好多人就都把這茬想起來了,也都語帶調侃稱呼他“國際‘有’人”。不過有人解釋過,此“有”非彼“友”,乃國際“有罪之人”之簡略用語罷了。但他既有國際這個頭銜,按國家政策還是有點優待。優待的顯著標誌,就是進了看守所以後,他沒經過任何過渡號過渡,直接就放在了少年號裏,而且從來也沒換過號,直到開釋。

老金是按詐騙嫌疑抓進來的,具體詐騙了什麼,沒聽人說過。現在已經關了兩年多了,卻一直沒有定案,始終處於偵查階段。正值這次政府清理超期羈押,嚴格按法律規定時限辦案。這麼一來,老金按規定偵查早已經超期,案子不能再拖了,於是有關部門抓緊辦理。隻要有人抓緊,進度自然就快馬加鞭。最近判決下來了,確定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從公安部門偵查階段到檢察院起訴再到法院審判,全套法律程序都走完,按有期徒刑在看守所裏“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原則,老金的刑期現在已然快滿了。下一步他麵臨的就是開放了。還是出於對國際“有”人的照顧,判決後並沒有按通常的作法把他調到勞動號,讓他活動活動去。而是采取了變通的辦法,住還讓他在少年號裏住著,可行動上又享受勞動號的“行動自由”的待遇,每天都把他放出牢門來活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