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中的刑警隊長《10》(1 / 1)

大辛的工作做的比“二小”更成熟一些。也許久闖江湖吧,少年老成,有時說出話來還顯得頗有建設和諧監室的人情味。我剛進甲六時,看到劉隊對我的“安排”,憑他的經驗知道我內心絕對是不滿意的。他沒有直接對我,而是衝著大家,仿佛介紹經驗似的:“在別的號你就是鷹,來到新號也得是鳥。都是這麼過來的。”等於為我做了思想工作,疏通我的“不良”情緒。大辛說的確實是對的,號裏這種特殊的環境對換號的人就是如此,不單單是對我一個人這樣。大辛這樣說還是很客氣的,我很明白。

由於工作上的需要,辛、二倆人有比較明確的分工,通常是:紅臉由“二小”出麵的時候多,白臉則大辛當仁不讓。一般一人出麵即可,遇有情況複雜的兩人也聯袂出場,有時先紅後白,有時又先白後紅。但無論紅白單挑,還是出場順序如何安排,總以最後能解決問題為原則。

劉隊當初也是未經任何過渡號而一舉進入少年號的。對於看守所的警官們來說,劉隊與他們算是同行、都是穿同樣官衣的,給與了盡可能的照顧。而且,鑒於他的身份,放在別的號也怕不安全。劉隊進號時的同號,現在還在號裏的僅剩下一個大辛了。大辛是位掛著鏈的死刑案,一審之後上訴了,二審還沒有下來。按照通常的作法,這種死刑判決,如果二審還是維持原判的,都還要上報到最高法院去複核。待複核完畢,沒有異議的,還要製作執行死刑命令等一係列文件,才能返回到原判法院。法律上的事,尤其事關死刑都很嚴謹細致,很需要時間。大辛現在就是處在這麼一個階段,才待了這麼長時間的。

時間一長,有些熟悉了,劉隊有時也和我聊聊天。原來他也是秘書出身,跟筆者的一段工作經曆有些相似,所以我們的話題常常是關於公文寫作方麵的。他說,在盧處當號長時他是號裏管帳的,裏麵的東西可沒少寫。劉隊還曾對筆者袒露了一個心願,將來出去後,要寫一本書,把看守所裏經過的事好好寫一寫。劉隊在看守所裏待了一年半了,接近了法律允許時間的頂點。在號裏經曆的人和事當然很多,而且在少年號的人大多都有點故事性,聽他們說過的,有的還不乏傳奇色彩。他自己本身又當過刑事警察,怎樣抓人關起來,怎樣被人抓關進來,一種情況的兩個方麵可以說都很門清。這樣的經曆和機遇就很奇特,有的是材料寫。寫出來肯定可讀性會很強,不愁沒人閱讀。現在借此一角,筆者也恭祝劉隊的大作早日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