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少年與四條人命《3》(1 / 1)

“一小”的二審判決前些日子已經下來了,按看守所的規定可以接見了。現在每星期家裏都有人來給他接見,第一次來的是父母和姑姑,後麵爺爺奶奶、姥爺姥姥、舅舅、伯伯、姨媽輪番地來。按照市一所的規定,每次接見可以來三個家屬,花三百元錢和被接見的人在所裏的接見餐廳共同用一頓午餐。每到周六接見日,“一小”就提前換好一身幹幹淨淨的衣服,把幾個飯盒碼到一個小塑料桶裏,坐在一邊靜靜地等候著。樓道裏有人一喊 “XXX接見”,立刻歡天喜地地出去了。回來時,提著小桶把“折羅”給大家捎回來。通常,按照不成文的潛規則,來接見的家屬善解人意的,為了表示一點心意,大件的菜,如魚、雞都是不動筷子的,原封不動地給號裏帶進來。其它的菜,也是盡量淺嚐則止。甚至根本就一筷不動,隻讓被接見的人吃一點,就全都給號裏人拿回來。這天,號裏眾人就可以沾沾光大快朵頤了。一個號裏常有人接見,對於一個同號來說也是值得期盼和高興的事。

二審接判以後,按照程序就應該準備下隊了,所方要把這些人送到監獄勞改隊去。“一小”還沒成年,按國家法律規定還不能直接進監獄,應先送到少年管教所去,待在那裏渡過了十八周歲的生日後才可以放到監獄裏。現在離“一小”十八周歲生日還有七個月的時間,聽人說少管所裏打架鬥毆逞強淩弱的現象特別多,他這樣的性格去了肯定要受欺負。況且還是按照監管場所的潛規則,每多換一個地方就意味著多當一次新收,那樣更是受罪。所以,他不想到少管所再來一次“從頭再來”。家裏也為了他免掉去少管所的過程,爭取留在這個看守所裏度過這七個月,正在找有關方麵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