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甲六不久,小劉他們幾位剛換號進來幾天的時候,他的二審判決下來了,與大多數二審結果一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看守所的管教們,在送達《判決書》的細節上頗具匠心,也很有一些人情味,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關懷。他接到二審《判決書》的時候,是在應該送達的第二天。前一天按時送達的是他的父親。接到送達,他的父親就被立即執行了。這樣讓他第二天接受既成事實,總比當天接到《判決書》,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父親被綁赴刑場,心理上多少要好接受一些。他舅舅就住在這個城市的北郊--刑場的附近,他父親在那裏“送”走了他舅舅,自己也在那裏魂歸西天去了。二審接判那天,小家夥知道父親在昨天已被槍決了,竟然沒掉一滴淚,還是默默地幹活。隻是平時就難得一見笑容的臉上,更加陰沉了,一天也沒有吃東西。
市一所裏的牢犯們對槍斃人的事見得多了,哪個月不斃幾個,當時誰也沒有當回事。一天了,也沒有人去勸勸他。到了下午飯時,別人吃飯,他還在那呆呆地坐著,麵色陰鬱,看來是強忍著內心的悲痛。一個才十五六歲的孩子,樣子太可憐了。號裏人實在看不下去了。可是,麵對一個孩子,他的父親又是因為殺人被政府處決的,能說什麼呢。隻好拿出兩個鹹鴨蛋、一段火腿腸和幾塊餅幹,勸他吃點東西。這些東西即使是在外邊,對“三小”來說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可今天無論大家怎麼勸、怎麼說,直至劉隊也屈尊親自出麵勸說也不管用,他就是不吃。也不會客氣什麼,隻是一個勁地說著:“我實在吃不下、我實在吃不下。”轉身又去擦茅了。小劉、“福建”他們要把他替下來,要搶下他手中的抹布,他說什麼也不肯,還是自己默默地把活幹完,又低頭坐到了一邊。
終審接判以後,他的刑期還僅剩一個多月,該到勞動號去了。趁著一天放風的機會,號裏把外麵小風場的存貨都折騰出來了,找出了很多以前別人留下的衣服鞋襪等。盡著他能穿的、用的,給他包了一大包,裏麵還有好幾件老金“有人”留下來的韓國原裝貨呢。小家夥自己把它們洗了洗,晾幹後收了起來。大家囑咐他,放好了,留著以後出去穿。特別是等到開放的那一天,一定要穿一身老金的韓國原裝貨。雖然尺碼都大一圈,但質量不錯,樣式也有國際範兒。下身韓國襪子韓國大褲衩,上身韓國T恤,天氣雖然熱點了,把韓國甲克也穿上,精精神神地讓姐姐好好看看。聽著大家連囑咐帶打趣的話,三小露出了一絲難得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