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少年與四條人命《11》(1 / 1)

幾年前,他的父母帶著他及他的一個姐姐一家人背井離鄉,來到本市討生活。安徽阜陽人在本地的不少,除了散打零工的以外,很大一部分人都是幹的收廢品的活計,多年下來已經成了他們特色經營,壟斷了大部分市場。他們一家來後,也從事了這項營生。每天上門去收各家各戶的廢品,然後再賣給上一層級的收購站。所得盈利很微薄,僅夠一家人糊口而已。清苦的生活,本來更應該使全家人同舟共濟,親近和睦。可是他的家庭卻父母不和,經常吵嘴打架,程度還不斷升級。他的舅舅也在本市幹著和他們家一樣的營生,在他們的家庭問題上,起了很不好的作用。他娘和他爹吵嘴打架後,常跑到哥哥這個娘家去。號裏有人說,他舅舅把他的一個姐姐給騙賣了,連劉隊都是這樣和我說的。我後來看過他的《判決書》,上麵沒這麼寫,寫的是他爹因家庭瑣事“遷怒於妻兄”。

他娘再一次跑到他舅舅家去後,他爹怒不可遏,自己拿起了家中的菜刀,又找了一把小刀給“三小”帶上,直奔其舅舅家而去。從這個細節分析,其父相對於其舅來說,應是一個“弱勢個體”。否則,給兒子帶個刀--如果不是真想殺了妻兄,完全沒有必要;如果真想殺了妻兄,如此要命的大罪,又何必連累自己尚未成年的親骨肉呢。想必是有自己的兒子在旁提刀相助,心裏更有勇氣一些。

到他舅舅家後,先是唇槍舌劍,後是動手撕打,再後他爹揮起菜刀把他舅舅砍了。混戰中,“三小”當時也掏出他爹給的刀子,衝著舅舅的大胯給了一刀。

他舅舅死了。

他們父子被捕後,警察看了看“三小”拿的凶器,二寸許長的小刀,上麵鏽跡斑斑,很可能就是收廢品收來的物件,實在不象件殺人的家夥,刺的部位也不是致命的地方,而且也僅僅刺破了點皮而已,很難和他舅舅的死掛上因果關係。加上他本身又是未成年人,就先把他取保候審了。法院開庭那天,把他也叫到了庭審現場,一審判處他父親死刑,立即執行。判他六個月徒刑,當場被收監執行,也羈押到了看守所裏。

父子二人一起上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