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費(2 / 2)

筆者是六月份到甲六的,按這條“規則”要負責繳納七月份的水費。甲六喝桶裝水的幾位--連本人在內應該是五位(但本人除了衝雞蛋湯、泡個方便麵以外基本不喝)都有 “量”。七月份三十一天,總共喝了二十四桶,我閑著沒事時算了算,每三十一小時連睡覺的時間也在內就能喝一桶,平均每人每月要喝五六桶;不到四天,每人就喝一桶,不知都是怎麼喝下去的。在他們自己家裏是否也這樣的“海量”。一個月的水費就是二百四十元。由於這是本號的“規則”,在下也隻能入鄉隨俗。

雖然本人在號裏也具備喝桶裝水的“資格”,但很少喝,還是願意喝地下水。其實,所裏的地下水很好喝,入口有一種甜絲絲的感覺。看守所所處的這一帶曆來是以水好聞名的。之所以它出產的青羅卜、大白菜飲譽中外,多年來作為傳統的出口產品暢銷不衰,全賴於其水矣。這樣的好水不喝,偏去喝那不知從那出來的,也不知合不合格的桶裝水,這些人,不會享受,還裝上等人哪。

甲六既然沒有號費一說,大家也就全不用交了。那麼,“公用事業費”從何而來,這就全靠號裏的“開發公司”的“市場運作”了。新收當然是優先“開發”的對象。其次,按“開發章程”辦事。我進號的前一個月,據劉隊說就是“表弟”花了一千多元,這是把“一夥”依靠“市場經濟”享受的食品費用都由“表弟”一攬子解決了。這種所謂“沒有號費”的做法,看似“經濟”,也“公平”。其實大大方便了號裏開發集團,為他們的巧取豪奪找到了突破口,也為對付有關方麵的檢查披上了華麗的外衣。

至於有時沒有新進號的,老的開發潛力也挖掘得苦了,開發一時不及,還有怕所方查問的因素,號內諸位也均攤幾個。比如,水錢來了,每人記上幾桶。不過這時的水好像喝的就少了。像六月份,還是這幾位,一個月總共也隻喝了十六桶。與我交水費的七月,一個月隻少一自然天,卻能少喝八桶水。由於沒有進新收,水費就是由劉隊做主,由小衛在劉隊的指導下統一分配的,有的記了三桶,有的隻記了兩桶。(其他不具備喝桶裝水資格的人,也要交。其實號裏有一台所裏發的三用飲水機,可以使用自來水加熱,泡個方便麵,即使沏茶也沒問題。其它共用的手紙肥皂等東西也照此辦理,一個月裏好像大家花的錢差不多,實際號長和管帳的總得占些便宜,甚或是大便宜。

各看守所、各號的“經濟管理”模式不盡相同。市一所的模式是,外麵上錢以後,裏麵的人可以得到一張收據,據此可以知道是誰給你上錢了,上了多少。用錢的時候,無論買什麼,隻要購物單寫上你的名字,有“你”的簽字,就從你的賬上把錢扣了。最最關鍵的問題是,以上環節都是通過號長和管賬的進行的,負責結算的地方又沒有你的“印模”,隻要簽字欄內有人簽字就沒得說了。隻認“簽”,不認“字”。如果有人越俎代庖,在其中大顯身手,你是連“知情權”也沒有的。

當然,隻要不是太弱智,自然有你明白的時候,但到了那時“一切都已經過去。一切都成了回憶。”你奈其何?有的人忿忿不平,就算你有能力罵一頓、甚或再打一架,還能怎麼樣?況且,有這種能力的並不多見。就是有,到時給你調號了,你還找誰去,隻好空歎奈何。所以,大多數人無奈之中轉而就把“希望”寄托在了“第三代”,或者“第四代”新收身上,也在每天盼望著自己號裏多進來幾個有錢的闊主,上麵吃我的,我吃下麵的,一茬一茬往下吃。“規則”,就是這樣“煉”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