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堪的“锛檔”(1 / 2)

人一旦犯了事,就進了看守所,等待著的就是法律的製裁。在看守所裏犯了事怎麼辦?當然也得接受懲罰。裏麵的犯事有兩種,一種很容易理解,做了觸犯法律、法規的事,屬於犯罪,例如打架鬥毆打傷甚至打死他人,或是策劃越獄潛逃,這都很明確,由法律懲罰,該判刑該走鏈就是了。還有一種犯事,雖然並沒有觸犯法律法規,但是違背了裏麵的規則、潛規則或者很不合時宜、事宜,遭人舉報,或被管教發現,就要受到所裏麵的懲罰。這種懲罰不是法律上的,既不判刑,法院也不管,是一種利用潛規則的懲治。這,就叫作“锛檔”。“锛檔”,也屬於監管場所裏的專用“名詞”。檔,同“飛檔”裏的一樣,口頭上要加兒化,讀如“大兒”。有時也簡稱為“锛”了。

這個詞也很有意味,“锛”說明的是鐵質工具上受了點“輕傷”,不是“壞”了,也不是“爛”了,僅有一點瑕疵,好像問題不大,就乎一下還能使用。這說明它的性質輕微,可在使用價值上又大打了折扣,使用人如果不就乎,這件工具也就隻能回爐化鐵水了。實際情形正是這樣。

初進來那幾天,隻管提我到他的辦公室聊天時,在一起的除了盧處還有一位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總經理,人稱“柳總”。年齡和盧處相仿,四十歲上下,理一個高平頭。據他自己說,他的公司相當有實力。見筆者供職的單位和房地產業也算掛得上點關係,對筆者說,市內繁華區有一塊著名的地塊就是他的公司的,現在正待開發。如果不想自己開發,僅把這塊地皮倒出去,最少也能賺幾千萬。這塊地塊確實是很著名的,筆者也聞其名。周圍的建築都氣度輝煌,很多都有官方背景。盡管地價一漲再漲,早已翻了幾番,而那裏拆遷之後,幾年來卻都按兵不動,是待價而沽還是另有隱情,在全市傳的沸沸揚揚。沒先到竟然在這裏看到了地塊的主家,讓我也很驚奇。不知他是因為什麼事進來的,這個不好問,隱隱約約聽說好像也是詐騙。在進看守所之前曾被“監視居住”過,“監視居住”的時限到了,嫌疑仍然沒有去除,隻好又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他還保持著一定的企業家風度,在著裝上一絲不苟。雖然不能西裝革履,也是一身名牌休閑裝,舉止瀟灑,氣度不凡。我第一次去隻管辦公室時,他就在座,人很謙恭客氣的。並不像外麵的某些總經理那樣趾高氣揚、頤指氣使。這種待人處事的態度,雖然有身在看守所客觀環境的影響,但筆者本身也是在押人員,而且還是個“新收”,不是本質使然,似乎沒必要對我這樣。看守所裏也有個別的領導或是土豪,在外麵自恃有權或是有錢指手畫腳,牛氣哄哄慣了,進到裏麵雖然見到管教們也知道收斂,甚至比眾人更是一副奴顏婢膝,而轉臉對了同號們,惹不起的他不敢,凡是他惹得起的,則又拿出外麵的架勢來了,辦事沒個人味,說話也沒個人味。這種人其實最讓人看不起,號裏人都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