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與二頭的遭際(4)(1 / 2)

甲六裏人少,用不著甲四裏那麼大的家夥,儲水桶、垃圾箱都比甲四的小好幾號,占地也就小。保溫桶這裏沒必要設置,裏麵有兩台熱水機,足夠眾位喝茶沏湯用的。場地沒問題,又由於有少年人,這裏的值班按規定曆來也都是坐班。而且也不必按規定的雙人值班。這一點有新來的管教也不了解,夜間巡視的時候看到馬道上就一個人,就來查問。劉隊趕快爬起來,對著觀察孔解釋:“我們號人少,安排兩個人安排不過來,就讓我們一個人值了。”管教都知道這是少年號,看看確實也是人少,也就過去了。一位值班人,正好號裏也僅有一個坐具,就是號長白天坐的那個翻過來的小塑料桶。坐班,相對比其它號裏值班人要舒服多了。多年留下的傳統,可到了我們這一代很不幸,沒能傳承發揚下去。就是因為有了這樣一位號長,就是借口二頭引發的這一事件,少年號從此也改為站班了。如此作法要是也成為了潛規則,真是貽害無窮。非得等到哪一代再出世一個開明號長,才能再改回來。

對於本人萬幸的是,那段時間正是本人為“一夥”包了全部夥食費的時候,而且還有勤於寫作得到的“潤筆”給大家打過牙祭。宣布這條規定後,劉隊可能也考慮到了我曾為號裏作出的貢獻,馬上又增加了一個補充條款,本人被特赦,以年齡大的原因作為例外,仍然可以坐著值班。筆者私下慶幸:善哉!善哉!

“福建”到了甲六後,本來也是有希望進入“一夥”的。劉隊本來對福建期望值很高,以為他:一是團夥犯罪,現在進來了,外麵必定有人管他。不像個人犯罪或是一幫烏合之眾犯罪,進來之後,除了家屬再也無人伸手照顧了。二是福建以前從事的是一種高利潤的行業,這個團夥應該是有經濟實力的。這就決定了“福建”本來應是一個巨大的“資源”。如同對筆者一樣,劉隊對其也是有所“期待”,是要拉他“入夥”的。可“福建”比筆者精明,似乎已經知曉入夥後的那些把戲,就婉言“謝絕”了。眼見的一塊五花肉卻吃不到嘴裏,這自然使劉隊心裏很憋火。但人家不入夥,似乎不便於因此發作。這個帳肯定給他先記上,尋機到別處去算了。

福建既然自甘“墮落”,不進“一夥”.,對於劉隊來講少了深度開發的借口,缺失了開發的價值。但是既然進了甲六,任憑你再大的算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是隻賴蛤蟆,也要攥出你四兩以上的蟾酥來。“福建”“不識相”,無形之中自己找了罪受。

甲六不像所裏的大多數的監號都分為三夥,而是隻分兩夥:一夥、二夥。其實應該叫作“上夥”、“下夥”才更符合實際。而所謂的“二夥”實行的也是如同“一夥”那樣的集體共餐製,其他號裏“二夥”那種自己的夥食自己做主,自己吃自己的方式是沒有的。甲六裏就算沒有人給進錢,隻能頓頓吃國家供給的牢犯,按這號裏的規則也算在“二夥”內,也要坐到那,圍坐在一起去吃。這種人對此有兩種態度,一種是跟著他爹殺人的“三小”那樣的,知道除了牢飯,別的東西都是人家自己花錢買的,雖然坐在一起,但還是頓頓隻吃自己的那份“水上漂兒”,最多也就是早飯時吃點夥裏的鹹菜而已。而另一種就是老信那樣的,覺得既然“組織”分配自己進了“二夥”,在裏麵吃喝就是“官”的。老信在這一點上很相信“組織”,也很依賴“組織”。無論什麼東西,管他張三李四王二麻子誰花錢買的,反正都是“二夥”的,都該吃,樣樣照吃不誤。其他有人給進錢的人則要按照均等的原則,分別以現金或是現貨的方式投入,共同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