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號推著售貨車,車軲轆咕嚕咕嚕一響,各號門前聽響聲就知道哪個號裏有錢。有時有點新鮮東西,勞動號也吆喝兩聲。我進號的第三天,樓道裏傳來“伊麗莎白、伊麗莎白”的叫聲。筆者不大愛吃水果,竟然不知這是何物,還以為又是提人呢,心想大老爺們又是個犯罪嫌疑人,還有叫這名字的。到了牢門前才知道這是一種瓜。劉哥問問,說是每箱30元。劉哥說咱們買一箱吃。作為一個初來乍到“新收”,又被破格吸收進了“一夥”,筆者早就想好了,要對“夥”裏盡快作出有點規模的貢獻,答謝人家的一片好心。月末集中購物還得等二十多天,時間長點了。平時需要開銷,買點零食什麼的,付費時自己應該踴躍一點,這也是人之常情。我說,“就用我的錢吧。”劉哥表示客氣。我說:“剛來,我也該給大家意思意思。” 劉哥還是沒同意。東西買完,後麵帳單進來了,我看見是他自己簽的字。我的心裏很過意不去。
同在“一夥”,吃飯時不免聊聊天。一次說到夥食,我說咱的夥食還是不錯的,比人家在外麵吃的也不差。劉哥說,他和小從都進來一年多了,老劉進來的時間也不短了,家裏的供應有點難以為繼。咱們“一夥”的“款項”有點緊張,這樣的生活水準也維持不了多長時間了。我立刻就明白了劉哥這話的意思。為了報答劉哥對我的關照,我立即提出,有機會我讓家裏再進點錢。
不幾天,趁那次會見律師時,我請律師傳個話,請家裏給我再上點錢。律師問,需要多少,我想了想。由於隻管教在找我談話時,曾說過要將我換到優待號的事。我曾向同號的小劉打聽了,他在那裏待過。他說那裏吃飯不分“夥”,都是自己吃自己的。我心裏已有了為換號後補定盒飯的打算。按照裏麵自費“市場經濟”的消費水平,每天早點3元,一餐盒飯6元。按照我的飯量來說,每天定一份早點富餘,定一餐盒飯也夠了。加上香煙等其它開銷,現在再在甲四裏多花一些,補補人情。看守所裏燈房水電都免費,還有不要錢的饅頭可吃,花費也就是補助一下夥食,加上抽煙,再怎麼破費,一個月也消費不了1000元吧。別扣著手指過日子,再打點富餘量。已然有了400元,再上500元怎麼說也夠了。我就告訴律師,再上500元吧。律師對我很好,說:“也不用轉告了,一會兒我給你上了吧。” 當天並不是規定的上錢日子,不知怎樣費的周折,後來《通知單》進來,讓我簽字,我知道外麵給我把500元上上了。
市一所裏的消費結算方式是記賬簽單式,好像社會上的大款,和消費場定有預約,消費後並不當場結算,而是先簽單,最後一總再結帳。號裏人也是買了東西後,當時的售貨員給記上一筆賬“XX號買了什麼東西、數量多少。”隨後再給裏麵送進一張帳單子來,由購買人簽字,再拿回去交會計室記賬。誰簽字(後來我才明白,實際是簽誰的字)就記到誰的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