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看號裏坐板的基本要求,是要“三挺一瞪”,即挺腰、挺胸、挺脖子,瞪眼睛。這是一個不算低的要求,堅持一會兒都基本沒問題,可要堅持一兩個小時都這樣,沒有一定的練習和功底就很難了,一般人絕對是作不到的。為了維護這個要求行之有效,多年來也形成一套管理辦法,也算是號裏的一條約定俗成的潛規則。由於它隻是在本所內有效,是地域性的。我們學著社會上對諸如此類的東西都叫“土政策”的叫法,就把它叫作“土號規”吧。
這個土號規就是:在坐板時,如果坐在前麵的人有違規違紀現象,即不符合“三挺一瞪”的要求,當然也就是“三挺”,“一瞪”後麵的人是看不到的。後麵一排正對他坐著的人要予以幫助提醒。幫助提醒的方法很簡單直觀,就是在後麵抬起一隻腳來朝著該人的後背踹上一腳。當然,第一排的人,前麵無人可踹,隻有挨踹的份。所以進來的新收菜都要坐在一排,也算便於大家監督。我還好,坐一排時,挺自覺的,雖然那滋味很難受,但始終都堅持著,從沒挨過踹。三天過後就坐到二排去了,後麵是我的高鄰,他絕對不會踹我。而且第一排與第二排的標準要求也不一樣,最嚴格的的是第一排。除了必要的時候,到第二排要求就寬鬆一些了,到了第三排就更寬鬆了。這種踹一腳一般情況下都是比較“友好”的,點到而已。而如果前麵那位“屢踹不改”,或者是位令人討厭的“把嫌”,那待遇由輕而重可就不“友好”了。
我坐到二排以後,前麵坐上了一位三十出頭的小夥子。他犯的事不大,叫毆打他人,照他自己的定性是打架。
這是一位“武將”,專門給在小商品批發市場作買賣的人看場子的,職責就是幫人家“平事”。遇到有的顧客發現購買的商品存在瑕疵,或是價值偏高存在欺詐要求退貨,或是言語不和等吵起架來了,買賣人支持不住,他就出現了,拿拳頭對付對方。這次令他進來的雇主是一位擺地攤的大娘。我猜想,大娘既然預備這樣一個角色,她那買賣恐怕也是有點“貓膩”。否則,雇請著他這麼一位打手幹什麼。
一天,大娘和一位顧客又起了糾紛,打電話通知了他。他責無旁貸,領著幾個小兄弟過去把那位顧客打了。打完人,一幫人就跑了。顧客報警後,大娘在派出所也沒吐出他們,說是不認識這幾個人,還說他們是看到有人欺負老年人而“見義勇為”呢。結果另幾個小兄弟都沒處去找,可唯有他還是被立馬抓進來了。號裏有人問他別人都抓不著,為什麼就抓了你。他無奈地指指自己的臉:“我這有記號。警察一聽那人(顧客)一說(特征),就知道是我,沒錯。到家就把我抓了,別人都沒事。”口氣還挺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