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他的臉,還確實有“記號”,右臉頰上有一塊比黃豆粒略大的黑斑,很明顯。這還能讓人認不出來。全號人都笑了。
那些日子號裏進人多,“記號”進來沒幾天就晉升到了第一排的倒二,正在我的前麵。一次坐板時,他的背沒挺住,由於他的個子挺高,大約一米八五以上。特別身材的比例還不太好,上身較長,坐在板上比別人差不多高出一頭,背稍微一彎就非常顯眼。我坐在他的後麵,看得更清楚。在號裏我是不願多管閑事的,當著和尚連鍾都不想撞,得過且過而已。何況是招惹這些號裏的人,特別是這樣的初級看守所,裏麵人性惡劣的人更多一些。殺人的人不見得人性差,而偷雞摸狗的往往人性不佳。可有人責任感比我強,衝我提出來了:“大爺,給他一腳。”既然這是“號規”,又有“匹夫”有責的約定,現在又有人直接提了出來,我混不過去,隻好執行“土號規。並沒有想真踹,意在提醒他一下就行了。於是,我照著他後背來了一個蜻蜓點水。這是我在紅看的首次出腳。本身就手無縛雞之力,腳上的勁頭也大不到哪去,我又執意腳下留情,力度顯然不夠。旁邊的人看見了,認為執法不嚴,又提出意見了:“大爺,您這叫踹嗎?這不整個一個捶背嘛。這小子倒享受免費按摩來了。”
“記號”雖然進號時間不長,但說話直爽,人也憨厚,特別是話一出口總顯得特別“憨直”,呆萌呆萌的,一句話說完總能給大家帶來點笑聲,和大家處的關係不錯。總有人故意逗他,拿他調侃。有人這樣提“意見”也是帶著調侃的意思,後邊又有幾個人附和,也是指責我執法不嚴,應該重來一次。“記號”坐在前麵,不敢回頭,也不說話,挺直了腰舉起雙手搖晃,那意思就是“我投降了”,請求大家放過他。我一看群眾呼聲如此之高,下午坐板時間由於沒有什麼事幹也很枯燥,就想湊湊趣,給號裏添點歡樂因素。就又抬起腳,還特意加了點力度,又給了他一下。
這回“記號”說話了,明顯有點不滿情緒:“還兩腳?”
我說:“前麵其實早就應該有一腳,我就沒踹。這次‘二合一’了。要不,你就當‘買一送一’吧!”
大家都笑了,算是給號裏人苦中作個樂。想想把歡樂建築在“記號”的“痛苦”之上,這也很不對頭。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號裏就是這個境況,這已經是最雅致的歡樂方式了。事後,“記號”也沒放在心上,照樣和大家嘻嘻哈哈的,給大家找了不少的笑料。“三挺一瞪”也做得挺好,那第二腳就成了我的末次出腳,以後就沒有出腳的機會了。
有的人不是“記號”,沒有他的憨厚,缺乏他的人緣。有的人背後坐的也不是我,沒有這麼溫柔的力度,也沒有這樣的善意。那受到的土號規可就是貨真價實的,甚至是加料的了,結果往往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