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壯立即帶著幾個人,上來把他扭在號門前的牆邊“飛”上了。
“飛”的滋味當然比坐板更難受多了,他不想飛,還是一通折騰,出溜到地上,鬧喚自己腎結石病犯了。又驚動了主管管教。管教有經驗,看看他,心裏有底了。腎結石疼起來什麼樣,可他依然麵不改色心不跳的。為了慎重,管教還是按照正式的程序,帶他去樓上的醫務室檢查了一下。檢查結果,根本就沒病。在社會上,如果趕上什麼情況下裝個病,一般也沒什麼大要緊。而在監管場所,這種情況專門有個說法,叫做:“詐病”,《在押人員行為規範》中規定:“自傷、自殘或裝病者,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把它列在“抗拒政府的審查、拒絕改造”的種種表現之內,屬於“抗拒從嚴”的典型例證。需要“視情節給予警告、訓誡、具結悔過、禁閉、或者加帶戒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場管教先連“警告”帶“訓誡”地給了了“足療”一頓,倒是沒讓他“聚結悔過”,而是直接提出,再要“詐病”就要“禁閉、或者加帶戒具”了。讓他自己選擇是繼續“有病”還是好好坐板。“足療”這時如夢方醒,知道了胳膊擰不過大腿。選擇了不說話,低頭坐在板上。管教這會兒還挺客氣的,以商量德口吻說:“要不你先坐個試試?一會兒要是‘有病’了,你再叫我。我隨時恭候。”
“足療”又多了一項罪名,在號裏的日子更不好過了。雖然後來態度有所轉變,沒病了,既能坐板也能幹活了,但已給號裏人的看法打上了烙印,始終不受待見。天天擦茅,成了擦茅委員會的“常委”,後麵又進來幾個人,也沒替換,擦茅的活還是仍然由他承擔。直到我調了號,離開了乙九,還是如此。
雖然剛進來時坐板都有點不習慣,“三挺一瞪”更是難以堅持,有時挨幾腳也是難免的,但像“足療”這樣極端的例子也很少。他不僅僅是坐不好板,而主要是他辦的事太“把嫌”了,犯了眾怒。又詐病,連管教都拿他當重點人管理。其實,即使是在號裏,如果身體真的有點特殊情況,但隻要本人不是惡意對抗、不犯眾怒,號裏和警方還是能夠給點特殊“待遇”的。
一次,我們乙九進來一個。三十多歲了,進來後不言不語很低調,各方麵都挺配合,循規蹈矩,讓幹什麼就幹什麼。坐板時也規規矩矩,可不一會兒便見該人冷汗淋漓,直至順著腦袋往下流,頭發已經濕成了一綹一綹的。渾身哆嗦,好像打擺子,幅度越來越大,直至抖作一團。號裏有懂行的說:“這位哥們是吸‘白粉’的,現在是癮上來了。”
這是特殊情況,陸號長趕快到牢門的觀察孔那,向巡視的管教報告。巡視管教隻負責秩序的維護,這不在他的職責之內,就立即轉告給我們號的主管管教。主管管教來了,看看也沒有別的辦法。問問他是否還有別的病。他實話實說地答,“沒有”。管教當時就給了點待遇:“讓他上邊上先躺會兒吧。”這就可以不用坐板了,把他安置在板上的空地躺上了。躺會兒雖然能讓他暫時好受一些,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他常在號裏發作,吃不了飯,也睡不了覺。號裏整天讓他躺著也不是辦法,管教把他的情況向他的辦案單位作了反映,很快他被提了出去,再也沒有回號來。據說,他的罪名並不重,就是和白粉有關,先被送到戒毒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