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對抗手段(2)(1 / 2)

這位同後來我們號拿腦袋往板上撞的那位“粉哥”一樣,沒有了勸阻者,自殺的鬧劇也就演不下去了。自己討了個沒趣,除了多受點皮肉之苦,該怎麼著還得怎麼著。

筆者從乙九調號出來的前一天,也親曆了一個玩“邪活”的。那天他還沒進號,管教先把陸號長提出去了。當時已經是臨近晚點名,號裏人都整好隊了,這種情況下還提號長出去平時並不多見,大家猜測必定有了特殊的事。果不其然,陸哥回號後立即給號裏開會傳達。說是有一個吞了氣體打火機的人一會兒要進號裏來,大家要特別注意,尤其是晚上值班的更要看好了,千萬別讓他再搞什麼“幺蛾子”。還布置幾個骨幹更要盯住了,發現不妙,要立即把他按住,不能讓其隨便活動。

點完名後,“胸懷”打火機的人隨即進號來了,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長的麵相不是太惡,就是一臉的不順南不順北。該人實際上沒有大事,就是偷自行車,被蹲坑的便衣警察抓了“現的”。當時趁著抓他的警察一把沒按住,自己迅速掏出口袋裏的氣體打火機送到嘴裏,吞了下去。如此一個小案子,他采取如此極端的作法按說有一定的“道理”。如果是在平時,僅僅因為盜竊一輛自行車,還並未得逞,眼看著要出人命,這種情況警方往往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纏麻煩,很可能也就便宜行事,讓他家裏來人把他領走自己治去,再聽候處理,最後往往也就是訓誡一頓,不了了之。即使非扣押不可,也得先給他立即辦個取保候審,免得送到看守所裏由警方擔這個不必要的人命幹係。而看守所對於此類情況也往往為了少找麻煩而拒絕接收這樣的人。可當時正是全國性的打擊涉車犯罪專項活動時期,所謂活動就是“刀口”,一層一層都是有任務指標的,力度也就不同既往,即使他吞了個打火機,還是照樣把他送進看守所來了。看守所也隻得接收。

夜裏值班的人都很緊張,唯恐自己當班的時候那個打火機在他的肚子裏炸了。還好,一夜平安無事。第二天一大早,辦案單位來人把他提走,送到醫院檢查去了。送回來說打火機還在胃裏,基本還算“安全”,給他開了點滑腸的藥,觀察觀察,爭取那東西自然出來。如果實在出不來就得開刀取出來。管教囑咐號裏,一是讓他按時吃藥,不吃,灌也要灌下去。二是放茅時注意,不要讓他自己衝下去,檢查一下東西是否拉出來了。無論是否拉出來了,大便一次就要報告一次。

那人進號後其實挺老實的,從不亂說亂動。可他畢竟給號裏人找了很大的麻煩,弄的號裏的空氣很緊張,有人揶揄他:“那東西在胃裏炸了,一時半時也死不了。肚子炸個洞,胃就沒有了。以後你就是直腸子,消化不了,吃嘛拉嘛了。”

我在市一所甲四時有一個同號,都叫他小戴,本地人,在號裏和花案的“內蒙”特別要好。兩人年齡相當,又同值一個班,剛進來幾天就成了好友。吃喝可以互通有無,由於身材也相似,穿戴上也可以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