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哥也是想瀟灑瀟灑吧,看號裏有了新拖鞋,畢竟比舊的也算漂亮一點,在出去時就給穿走了。老賀再下板,新拖鞋沒有了。還是那位記帳員的“檢舉”,知道是偉哥穿走了。先頭兩天,老賀並沒有在意,以為一時他穿“錯”了。後來禁不住記帳員不斷地“紮針”,又看他天天穿,習慣成自然了,居然全然不顧及自己一號之長的權威,覺得忍無可忍就說了他幾句。
偉哥可能也是太講究自身形象,對鞋的注意力太集中了。後來隨著人的增加,號裏又買了一雙新拖鞋,那時我已經是號長了,那雙新鞋按例又成了我的“專用鞋”。偉哥又惦記上了這雙新鞋,不過這次沒有悄然穿走,而是謹慎地張口向我“借”。本人雖然也很愛惜自身形象,可都在號裏了,一雙拖鞋新一點舊一點又能影響到哪裏去,何況一天我能穿多大一會兒,所謂新拖鞋要由號長穿用,其重大意義也隻是“政治”上的,實際穿著的區別能有多大。我對這事看得很淡,借就借唄,一揮手就讓他穿走了。
可當時老賀不行,也許老賀考慮的是號長的權威問題,比我想得深些,再加上有人給“紮針”,所以對此很在意。上午發現他又把自己的拖鞋穿走了,待他中午回號吃飯就是一痛責問。還在晚點名的訓訓話時,又當眾來了一頓。
我所見到的兩人的所謂利害衝突,不過如此。
號裏,別人也有違犯監規以致違犯了潛規則的時候,有的比偉哥這點事還嚴重得多,可老賀並沒像對偉哥這樣。老賀為什麼唯獨對偉哥的“毒”這麼大呢?“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這裏除了記帳員對老賀做的“工作”外,從老賀的話裏話外我私下亂猜,可能老賀懷疑偉哥趁出去工作的時候,給他“諜報”什麼了?當然這隻是亂猜,沒有實證。為了避免惹出更多的是非,我既沒問過老賀,也沒問過偉哥。
應該說那位記帳員在老賀、偉哥的問題上有些“功勞”,按照他的一貫作風也肯定會有些“功勞”。雖然他總偷著打人家的卡,可和偉哥的“過節”還很大,以致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除了有時到老賀那推波助瀾之外,在老賀、老齊都出號後,他也沒了什麼“市場”,這個空子鑽不了了,又心有不甘,就幹脆自己赤膊上陣了。
一次晚點名整隊時,偉哥前麵的人沒有坐好,偉哥行使了人人有責的土號規,不過他沒有用腳,而用的是手。那位前記賬員看到了,他的腦子確實反應快捷,豈能放過這個“茬口”。當即舉手向我舉報:“偉哥打人了。”說是看守所裏有規定不許打人,這是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也是嚴重違犯監規。讓我處理。而且還威脅,如果不處理,他還要上報雲雲。又緊逼我:“你說他打人對不對。我這樣管他對不對?”
這不是明顯的挾私報複嘛,還把我逼到了懸崖上。這又是小聰明,他以為是給了我個“二難”問題,我會很棘手。他好收一箭雙雕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