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看裏溝通各號之間信息的秘密通道除了窗子這個主流渠道之外,還有一個副渠道,就是牢門上的那個觀察孔。但這個副渠道一般很少啟用,因為:一是,那個觀察孔本來就是管教們觀察號內用的,管教們巡視時重點就是看它;二是,孔的麵積很小,眼界照顧不到外麵。這兩條都是大忌,很容易被當場抓獲。《在押人員行為規範》第七條明文規定“不準在監室門的觀察孔張望或堵住觀察孔,不準向其他監室喊話、扔紙條或其它物品。”抓獲之後就是明知故犯,“飛”一下、“貼”一會兒是“小巫”,鬧成“大巫”,即使不加刑,想從輕處罰是絕不可能了。所以,號裏人不到萬不得已一般很少用它。通常也就是號長們,有時借口找管教有事,在觀察口張望,遇上都在向外看時見到了,互相略微點頭致個意而已。
乙五號裏曾啟用一次副渠道的是那個二不點,他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不懂這上麵的利害。那時他定下來上訴,要去市二所了。一天,站在板上正看到乙十的一個同案也在那號的觀察孔那往這邊看,就比劃著告訴人家,他要走了。剛要再“說”點別的,老賀過去就給了一通臭訓。
筆者在號裏也未能“免俗”,也曾利用過一次秘密通道。本來乙九那麵有什麼信息都是牛壯他們轉告給我就行了。可那天牛壯正聯絡著,忽然告我,乙九的陸號長親自“登”上了秘密通道要麵見我。老領導召見,豈能不見。當時我正在牢門那,所以我和老號長的見麵,他在主渠道登上了窗口,而我就在副渠道觀察孔那,倆人走的是一條“中庸之道”。
他問我:“還行嗎?”
我答:“還不錯”。同時把我可能也要開放了的信息傳遞給了他。
陸號長祝賀我。我從來都沒有利用過這個渠道,倆人說話時,不免心有餘悸,但還是大著膽子,因為我們是鄰居,我還是問問他,給家裏有話帶嗎。陸號長擺擺手表示不必了。
後來我直後悔,當時為什麼沒有登上主渠道和陸號長多“聊”一會兒呢。起碼也應該謝謝人家呀。而且,沒準他還能給我傳遞點信息,傳授點經驗呢。
一個很好的致謝和學習的機會錯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