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說明隻能在兩樣中選擇一樣。
“出處”戰國·孟軻《孟子·公孫醜》。
孟子向齊王提了很多治國建議,齊王都不予采納,最後孟子隻好離開。齊王贈送給孟子金100兩,孟子也拒不接受。但是後來在宋國和薛國時,他卻接受了宋君的70金和薛君的50金。
孟子的學生陳臻向孟子說:“如果說您不接受齊王的贈金是對的,那麼,接受宋君、薛君的贈金就不對了;如果說接受宋君、薛君的贈金是對的,那麼,不接受齊王的贈金就不對了。一個人前後的行為應當一致,您隻能在這二者中選擇一種(‘夫子必居一於此矣’),怎麼前後矛盾呢?”
孟子向陳臻解釋說:“我這樣做是有原因的,在宋國,我還將去很遠的地方,路上要用錢,不接受錢能行嗎?到了薛國,看見我住的地方有士兵站崗。薛君給我50金,我接受了,但不是自己要,而是把它分給了士兵。至於齊國,齊王給我的贈金,我沒有用處,沒有用處而又要別人的贈金,那不是向別人借錢嗎?天下哪有君子向別人借錢的呢?”
陳臻聽了,覺得老師說得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