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分道揚鑣(1 / 1)

“釋義”揚鑣:舉鞭驅馬前進。分路前進,比喻各奔前程,各幹各的事。

“出處”唐·李延壽《北史·魏諸宗室·河間公齊傳》。

在南北朝北魏孝文帝時期,有一個叫元齊的人,文武雙全,屢建奇功。皇帝非常欣賞他,封他為河間公。

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誌。他聰慧過人,飽讀詩書,是一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後,孝文帝采納了禦史中尉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東)搬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陽,元誌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高的達官貴族往往表示輕視。

有一次,元誌出外遊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麵飛快地駛來。按理說,元誌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誌:“我是禦史中尉,官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麼不給我讓路?”

元誌並不買李彪的賬,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在我管轄範圍中,你不過是一個洛陽的住戶,哪裏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於是他們來到孝文帝那裏評理。李彪說他是朝廷近臣,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居然不肯讓道!元誌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在他主管的戶籍裏,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禦史中尉讓道呢?

孝文帝看他們二人爭得麵紅耳赤的樣子,笑著說:“你們都是朕的親近臣僚,洛陽又是我的國都,你們應該分路而行,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