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入則孝:“孝”對職場,惠及自身(3)(1 / 3)

好員工絕不做損公肥私的事

不要貪小便宜,再小的東西也不能私藏,否則會讓父母生氣。因為這樣做,輕則違背道德,重則觸犯法律。

在古代,孩子們在很小的時候就被教育“一瓜一果之弗貪”,因為“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連瓜果之類的小東西都不要貪圖或者私藏,因為很多事情都是由於不注意小的問題,才逐漸演變成大問題的,很多人都是因為小時候偷針不被責罰,長大了才會去偷人錢財觸犯法律的。

不是自己的東西,再小也不能去貪圖,隻要是公物,再小也不能去私藏。遠在東晉時期,陶侃就是這樣被母親教育的。

陶侃從小就在母親的教導下,不僅勤奮好學,而且非常注重個人的修養。後來,長大後的陶侃曾經擔任過管理魚塘的小官。有一次,他弄到了一壇子鹹魚,為了孝敬母親,他托人幫他把魚帶給母親。母親見後,非但不高興,反而很生氣。她立即把壇子封好讓人退回去,還寫信給兒子陶侃說:“你是國家的官吏,卻用公家的東西孝敬我,這不但不會使我開心,反而會讓我憂慮啊!”

一壇子鹹魚,對於一個在東晉時代當官吏的人來說,算得了什麼?但是陶侃的母親卻並不這麼認為。她不但不要魚,還好好地教育了兒子一番。這就是著名的“陶母封魚”的故事。陶侃從母親的教誨中,也明白了這是自己疏忽了對自己的要求,此後牢記母訓,做官廉潔,為人正直,後來擔任過征西大將軍、荊江兩州刺史、都督八州諸軍事等要職,成為晉朝重臣,並且青史留名。

公家的物品再小,都不能據為己有,這個道理在企業中自然也是一樣的。

李玲是公司新招來的辦公室文員。剛來公司時,她還是挺安分守己的,工作也積極認真。但是時間一長,就開始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

一天下班後,她接到一個私人電話,需要記一些內容,於是她隨手拿了公司的一張打印紙在上麵寫了起來。電話掛斷之後,她準備離開公司。但是,看一看手中寫了幾行字的打印紙,再掃一眼空蕩蕩的辦公室,她的手又伸向了那遝雪白的打印紙,一連抽出來七八張,放進了她的包裏。至於要這些打印紙幹什麼,其實她也不知道。她隻是覺得,這些公家的打印紙看起來非常有吸引力,紙質也非常好,反正現在公司就她一個人,而且就是幾張紙,沒什麼的。

後來,不光是私自拿幾張打印紙,她有時候還會拿公司的一兩支簽字筆回家。

她認為,幾張打印紙,幾支簽字筆,不是什麼大物品。而且,說誇張點,公司的這類東西多得是,她的行為就好像在米袋子裏拿了幾粒米,公司是不會發現的。

但是,終究紙裏是包不住火的。有一次,李玲在偷拿公司的一盒訂書釘時,被突然回來取落下的手機的部門主管看見了。第二天,李玲就被開除了。

公私分明是每一個員工都應遵守的職業紀律,同時也是必備的職業道德。可總是會有一些人,將公司的物品私有化,做損公肥私的事情。而且,他們有很多理由支撐自己的這種行為,例如一張A4紙、一支簽字筆,這些都是細小物品,我拿點也沒什麼,是很正常的事,公司也不會因為這個而倒閉,沒必要為此上綱上線。其實,恰恰是這些小事,最能反映出一個人職業操守的高低。

身在職場,要想做一個優秀的員工,就應該不貪圖小利,不私藏公物,哪怕該物品小得不能再小。甚至,還要時刻想著為公司節約。因為公司的損失,遲早要轉嫁到每一個身在其中的員工身上,同時,自己在這種損公肥私的事情中表麵上看是得了小便宜,但是,最終害的還是自己,輕則損害自己的道德操守,影響自己在別的同事眼中的形象,重則可能會丟掉工作,甚至給自己的職業生涯增加汙點,導致不僅被這個公司開除,還被別的公司拒絕接納的惡果。作為一名員工,對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

7.親之好惡,己之方向

【原典】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釋義】父母喜歡的事或物,應該全力去做或者準備;父母厭惡的事或物,要小心謹慎不去做或者去除。

作為員工,要與企業保持一致

父母所喜好的東西,應該盡力去準備,父母所喜好的事情,應該盡力去做;相反,父母所厭惡的事或物,我們做子女的就要小心謹慎地不去做或者去除掉。換句話說,凡是父母喜歡的,我們也要喜歡,凡是父母厭惡的,我們也要厭惡。

春秋時期,有一個國家叫做郯國。本來它是一個非常弱小的國家,在曆史上似乎沒做過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也沒起過改變曆史車輪軌跡的作用,因此,關於它的史料非常匱乏。但就是這樣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國,卻被後世的人們記住了,一直到今天。為什麼呢?因為它的一個國君——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