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熠熠生輝:光輝歲月(2)(2 / 2)

在學生提出榮譽製度後的校理事會上,教務長James Murray提議學校應該同意學生的榮譽製度計劃,同時該提議也獲得校長Woodrow Wilson的支持。隨後,在1893年2月Murray教授的一堂高級英語考試中,榮譽製度首次得到了運用。

從此,普林斯頓大學的學生在考試中很少有違規行為,違規行為的發生大多集中在大一新生班級上。由學生自行決定是否違反榮譽製度並確定處罰方式,有利於保證製度的公平。這標誌著榮譽製度取得決定性成功。

普林斯頓大學榮譽製度致力於保障學術誠信和促成信任氣氛遍布整個普林斯頓大學校園,旨在建立學生個體的自律和學生群體的自我管理理念。榮譽製度主要通過學生學術誠信手冊體現,其內容主要分為榮譽聲明、榮譽準則、組織機構、違規處理程序和懲罰機製等幾個方麵。榮譽聲明是普林斯頓大學每一個入學新生在正式的儀式中都必須簽署的一份保證,它體現了學生對榮譽製度的認同和尊重。新生在注冊時每人都會領到一份普林斯頓大學的榮譽守則。

此外,他們還會收到一封由榮譽委員會主席寫給每個新生的信,信中詳細闡釋了榮譽製度的曆史和意義,並告知每個新生在榮譽聲明所述內容下簽下自己的名字後,就意味著他(她)認可並願意遵守普林斯頓大學榮譽準則中的各項規章製度。拒絕在榮譽聲明上簽名的學生,普林斯頓大學將不給予其入學資格。學生在榮譽聲明上署名以後,接著便是榮譽宣誓,以表示完全正式地接受榮譽製度。普林斯頓大學的榮譽誓詞是:“我以我的人格保證我在這次考試期間沒有違反本榮譽準則”。

普林斯頓大學的榮譽聲明是它的每個入學新生都同意接受的,並且因為一代代學生的堅持成為一個光榮的曆史傳統。普林斯頓大學的學生已經形成一個共識,那就是把遵守榮譽製度作為他們學生階段履行的最高義務。榮譽製度下學生有雙重的責任:首先學生自身不得違反該準則,其次作為普林斯頓大學這個學術共同體中的一員,學生有責任在看到任何涉嫌違反準則的情況時予以報告。榮譽準則是對在學術工作中遵守榮譽製度的詳細說明和解釋。普林斯頓大學學生可以通過學校所發的《權利·規則·責任》和學生學術誠信手冊熟知關於榮譽準則中的各項條例。

通過對這些榮譽準則條例的了解,可以發現普林斯頓大學設立的學術規範標準的嚴格程度遠遠超出一般大學所建立的學術規範要求。具體來說,榮譽準則主要是對引述、剽竊、篡改原著以及學生在學習中與同伴間的協作等方麵的學術規範進行的說明和指引。普林斯頓大學學生在提交相關學術作品時必須鍵入“這篇論文代表了我的工作,同時它也符合學校的學術規範”這樣一句話,並在每件作業上簽署自己的名字。引用別人或者其他一切資料,必須注明出處的原因以及引述資料時包含引語、改述、摘要、信息和數據、補充資料五項基本原則等內容,學術手冊對它們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和說明。

普林斯頓大學舉了三種不同情形的剽竊形式,即:逐字剽竊或不加標注的直接引用,抄襲文章的一些章節和習語並不注明出處,對整篇文章在保持原文基本段落和句子結構的基礎上進行複述。在普林斯頓大學,篡改原著、捏造或偽造任何類型的數據都是一種很嚴重的學術違規。未經授權多次重複提交一份學術作業將受到剽竊同樣的處罰。除了明確規定協作完成作業以外,諸如學生一起討論論文主題、給予室友提綱意見、相互比較實驗數據等其他形式的相互援助都是學生極易學術違規的“灰色地帶”,學生需要用良好的判斷力,更需要謹慎行事以確保學業上的援助給予或接受在學校允許的範圍內。

普林斯頓大學每個院係開展學術工作之前都會規定好本學科文本中將要使用的引文格式,個別教授將告知學生他們自己所要求的引文規範。這些基本原則適用於普林斯頓大學所有學院的所有學科。

1.6 校訓由來

1896年,在普林斯頓大學150周年校慶時,伍德羅·威爾遜教授作了著名的題為“普林斯頓——為國家服務”(Princeton in the Nation’s Service)的講演,他指出:“一所大學能在國家的曆史上占一席之地,不是因為其學識,而是因為其服務精神。在我看來,大學如果要正確地服務於國家,那麼它所有的課堂都應該有處理各種社會事務的氛圍,學校必須成為國家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