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談判中的應對之策(1 / 1)

詭辯形式形形色色。在論題方麵,常常表現為偷換概念,轉移論題;在論據方麵,又常常表現為訴諸權威,預期理由,以偏概全,類比不當,等等。下文將對商務談判中常常出現的幾種典型的詭辯術表現形式進行分析,並提出駁倒詭辯的具體方法和對策。

1.以現象代本質

所謂以現象代本質的詭辯術,實際上就是故意掩蓋事實真相而強調問題的表現形式並誇張無關緊要的利害關係的一種論證方法。狡詐的商人往往借用此種方法達到了牟取暴利的目的。在商務談判中,你隻要堅持辯證思維的客觀性、具體性的原則,就能識破對方擺出的迷魂陣,從而把握事物的本質,使談判循著客觀公正的方向進行。

2.以相對為絕對

這是一種故意混淆相對判斷與絕對判斷的界線,並以前者代替後者,以扼製、壓倒對方談判人員的論證方式。為了促使對方接受某個立場,經驗老到的談判人員往往運用此種方法控製對手,進而掌握住談判發展的進程。這盡管不公道,但都很見成效。因此,在商務談判中,談判人員有了解此種詭辯術的特點和表現形式,才能迅速識破其本質,在談判過程中立於不敗之地。

在商務談判中,隻要堅持辯證思維的具體性和曆史性原則,細致分析談判對手論點、條件中的絕對因素和可變性,就能戳破以相對為絕對的詭辯術,從而保證公正法則在貿易過程中得以運行。

3.以偶然為必然

這是一種故意將其事物發展中發生的偶然事件(或偶然性)作為不可避免的趨勢,從而推及其它事物與過程,並將其作為敲詐對方的條件或作為己方加碼條件的推理方法;由於商務談判涉及的對象、環境、條件的可變異性,詭辯論者往往從大量偶然性中拾取其一並任意發揮,以求為己方謀取最大的利益。

4.平行論證

平行論證亦是一種在洽談中使用較多並每每奏效的詭辯術,西方的談判術語又稱其為“雙行道戰術”。實際上,平行論證是一種“偷梁換柱”或“避實就虛”的辯術,它往往通過轉移論題的方式來消除己方的不利因素或掩蓋其自身談判條件的弱點,以達到壓服對方牟取私利的目的。在談判過程中,當一方論證他方的某個弱點時,他方則虛晃一槍另辟戰場,抓住你的另一個缺陷開戰(有時,他方也可能故意提出新的論題大做文章)。這種論戰形式,即為“平行論證”。平行論證的結果是混淆了事物的因果關係,擾亂對方談判人員的思維方式,從而使談判失去確定的方向。因此,任何談判人員對此都不能掉以輕心。

5.濫用折中

濫用折中是談判人員麵對兩種差距極大或根本對立的觀點,不作任何客觀具體的分析,而用“和稀泥”的方式從抽象的概念上折中二者的詭辯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