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糾結(上)(2 / 2)

凶殺案的主角是黃威,當然,他不是殺人,是給人殺。

茶餐廳的夥計見到凶手在黃威身上搜羅了一陣才把他捅倒在地的;

警察很奇怪為什麼凶手搶走了黃威所有的財物還要殺他?

而我疑惑的是,為什麼黃威要跑來這裏給人殺?

但律師這時卻幫我們解開個謎,他扶了扶金絲無框眼鏡,薄如刀片的嘴唇向上挑了挑,大約是想展示一種苦笑的姿態吧,他掏出一張收據,上麵寫著:律師費八百五十塊。邊上注著:欠一百五十元人民幣整。

這就是黃威身上所有的錢了,以他的個性,沒錢給洗手間服務生小費這麼沒麵子的事,鐵定是不會做的,於是他就跑來茶餐廳借廁所了。他身上的錢財物不是讓凶手搶了,而是因為他根本沒錢,又因為他沒錢給人搶,大約凶手惱羞成怒就把他殺了。

突然那律師驚叫了起來,那薄嘴唇誇張的扭曲著露出發黑的牙根,他說:“當事人沒有支付能力了,那剛才我們在咖啡廳的消費誰負責?剛才可是我先結帳的啊!這樣,誰吃的誰給錢吧,當事人喝的那杯咖啡算我倒黴給他出就是了。”

歐陽士秋得意的笑了起來道:“我什麼也沒喝,就喝了一杯白水,我叫之前確定了不用錢的。”

我盡管對黃威沒好感,但我對這兩個人無疑感到極度惡心,一條人命,半個小時前還活生生的人,就這麼去了,居然還在討論咖啡錢!我厭惡的數了七百塊給那律師,對他道:“你喝的就算我請吧,你走吧。”

他顯然發現我眼神裏的不屑,卻一點也不以為意,把剛才的帳單和找零塞給我,職業化地笑道:“先生,請見諒,這是我職業,我必須控製業務費用。捐給希望工程的錢,我或者並不比你少太多。”詢問了警察可以離開以後,他對仍思考的我笑道:“無疑,你是一個好心的人,我剛才注意到,那個捅死黃威的笨賊,沒有動他手上值三十萬的鐲子。而它,按照協議,現在仍是屬於你的。”

歐陽士秋聽了馬上便興奮起來,一出警局就拉我到他店裏,吩咐夥計有事才叫他,便對我低聲道:“來,裏麵房間說。”

歐陽士秋的意思,鐲子現在是我的,隻要從警察局辦個手續領出回來就行了。那麼,他幫我賣這個手鐲,隻要兩成回傭,但不能讓他老父知道,我皺眉道:“你也等錢用?”歐陽士秋搖頭道:“你沒有七八個兄弟姐妹,你不懂的,就這麼說定了吧。”

我想了一會,心裏有了計較,笑道:“這樣吧,但我有一個條件,你如答應了,賣多少我們對半。”

我的條件很簡單,如果有人要買,必須我在場,並且必須聽我講完這個鐲子的故事。歐陽士秋本有些為難,不過他最後想了想,還是道:“好,跪著喂母豬,瞧在錢份上,答應你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