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心理研究人員將警察心理健康標準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麵:①沒有任何明顯的心理上的障礙或異常表現;②能正確地自我評價;③具有穩定、樂觀向上的情緒;④保持統一的人格,即理想、信念、價值觀、世界觀等與需要、興趣、動機等因素以及相適應的外顯行為保持和諧與統一;⑤良好的人際關係;⑥對周圍社會能夠很好地適應;⑦控製能力強。
根據上述標準,警察在日常工作、學習中應注意:
(一)了解自己,正確評價自己
要了解自己的優點與局限,了解自己的知識、能力水平和心理素質,明確自己的奮鬥目標,使之既不過高,又不過低,從而在對目標的不斷實現中,產生愉快、滿意的情感,促進身心健康。
(二)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個人修養
警察個人修養包括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完備的法律觀念,大局觀念,關心天下大事,熟悉各民族習俗。
(三)培養積極的情緒
情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也許太遙遠,但保持清醒的頭腦卻是無論如何都該做到的。當然還要形成與社會占優勢的情感相一致的情感,這是警察的職業特點所決定的。
(四)注意協調好人際關係
要學會同各種類型的人打交道,並與自己所接觸的絕大多數人都能保持良好的關係。當然在這點上要注意有正確的交友觀念。
(五)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
在業餘時間從事自己感興趣的活動,如閱讀、音樂、書法、繪畫等。同時注意培養廣泛的興趣愛好,以調劑業餘生活。
(六)加強體育鍛煉
身體和心理二者的健康是密切相關的。體育鍛煉可以消除抑鬱的情緒,形成樂觀、開朗的性格,從而促進心理健康發展。必須記住的是:鍛煉貴在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