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由許許多多偶然的和必然的事件組合而成,有時一次偶然的事件使某個人變成了大人物,有時一次偶然的事件使某個人變成了小人物。在常人看來,大人物總是和大事件聯係在一起,小人物總是和小事件聯係在一起。有的人一輩子也不會做成一件大事。但是,無論大人物還是小人物,都會和一件又一件必然性的小事發生關係。因此說,小事情是人一生中最基本的內容。
大事件是可遇不可求的,小事情卻每天都在發生。順利、妥貼而又快樂地去處理一件小事情容易,但每天都能順利、妥貼而又快樂地去處理一件小事情卻是十分困難的。如果一輩子都無怨無悔地、謹慎小心地、愉悅歡快地去處理一件又一件小事,那大概要比做一件大事還要難。
大事能檢驗一個人的智慧、才能和品格,小事也能。如果每一件小事都做得漂亮、舒心,那你也能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對自我的肯定。一個人心甘情願做小事,與大徹大悟地去做小事的人,與無覺悟、無了解做小事的人截然不同。有做大事的才能、學問、修養,卻甘心做小事,自然與那些本來隻能夠做小事,而終身被小事糾纏的人,不能同日而浯。
就社會的職業來說,企業的頭兒,機關的領導要有人做,而扛槍站崗是戰士的職責,我當農民就盡到做農民的職責,做工人、做商人,就盡到做工人、做商人的職責,這對國家、對社會的價值,與做頭兒做領導各盡其責,是等量齊觀的。
莊子說:“天下沒有以秋毫之末為大,以泰山為小的,也沒有以殤子為長壽,以彭祖為短命的。因其所大而大的,萬物就不會不大,因其所小而小的,萬物就不會不小。”大小在自我的本體上,而不在他人的觀念上,也不在名與不名,知與不知上。
做人隻是做人,千萬不要為名聲而做人,不要為了求人知道而做人。培根說:“虛榮的人為智者所輕蔑,愚者所歎服,阿諛者所崇拜,而為自己的虛榮所奴役。”老子說:“知道我的人不多,就顯示了我的尊貴。”知道我的人多,作為我,也就過於平庸淺薄了,所以容易被人知。知道我的人少,作為我,也就高深莫測,別人難以了解,所以尊貴。而且世人多數是近視鄙見,這樣的名與知,譽與毀,又怎麼能增加與減損我本質上的大小呢?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丘吉爾因為有卓越功勳,戰後在他退位時,英國國會打算通過提案,塑造一尊他的銅像放在公園裏供遊人景仰。一般人享此殊榮,高興還來不及,丘吉爾卻一口拒絕了。他說:“多謝大家的好意,我怕鳥兒在我的銅像上拉糞,那是多麼的有煞風景啊。所以我看還是免了吧!”偉大的人物、不朽的功勳隻有經曆史檢驗才記得住。建造塑像不見得會使你的形象更加偉大,不見得會使你的名聲更加響亮。可是,隻要自己對人類、對國家、對民族有貢獻,就是不得名、不得利,也不能減損絲毫的貢獻。黃金、美玉埋在土中,人們知道它是金玉它就是金玉,人們不知道它是金玉它還是金玉,人為地抬高它的價值或貶低它的價值,對金玉本身也不能增減絲毫。“黃鍾毀棄,瓦缶雷鳴”,我國封建時代許多皇帝是“瓦缶”,“黃鍾大呂”難有成就。
孔於是春秋時期一流的人物,卻難以在祖國立身,隻得周遊列國,而列國也不肯任用他,使得孔子一身的才華無處施展。豈不知,在當時才華被埋沒的像孔子這樣的人社會上不知道有多少。所以說人類曆史上真正偉大的人才,經常被埋沒在無聲無息、無名無知的普通人群之中,沒有得到合理的任用。可是在當時,人們做人的要旨,就是寧做毀棄的黃鍾,也不做雷鳴的瓦缶。天玄子說:“安小處卑,就不會遭到怨恨;好大爭高,往往招惹是非;爭名奪利,容易喪失自身;守住雌柔,令人尊敬。”這幾句話可以作為精妙的“處世四訣”,做人要安心於做小事,自安於卑下的地位。能自安於做小事、處下位的人,他為人處世就無嫉妒、無強求,也就無怨恨、無過失了。我們要樂於做小事、處下位,並不是要求不長進,而是要在小事中做出大事來,在下位中做出高明來。
在忙碌與奔勞的生活中,我們要能了解自己是在“為工作、為事業”,而忙,還是在“為名聲、為利欲”而忙?有人忙來忙去,隻是為了名利。有人所忙的是除了為生活之外,還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天賦,對社會大眾有所貢獻。目的不同,心情也就不同。前者煩熱,後者清涼,雪萊說:“品格可能在重大的時刻中表現出來,但它卻是在無關緊要的時刻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