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擊鼓不鳴冤(2 / 2)

而一想到擊鼓鳴冤要挨上四十殺威棍,吳離烽又很痛恨這大夏例律!四十殺威棍,可大可小,聽得軍伍中的老夥計們說,打殺威棍的衙役都是老手,在打屁股這方麵非常嫻熟,可重可輕。你若是提前打點銀兩文錢,雖然打的你皮開肉綻,但敷上藥草不過明日你便能起床走路。若是不提前打點銀兩,別看屁股皮上隻是一點不著的血色痕跡,但內裏卻傷筋動骨,更有甚者若是被特別交代了,一兩棍子打到膝蓋背上去,那可幾個月下不來床!

吳離烽躊躇,救人要緊,還是屁股要緊。想來想去,幾次拿起那根紅布包著的小棍子沒忍得下手,想想屁股,就又要放下手。

咚——咚——咚——

最終他還是敲下了鼓,心裏想的卻是這鼓的力道不對,不像電視劇中演的那般能敲的那麼有節奏感。

正彷徨呢,裏堂已經動起來了,衙役人等都從差房中走出,知府正在府庫中與戶房經承、胥吏等點押秋稅糧收,也都急急忙忙從其中出來,趕到堂上。大夏例律,但凡有擊鼓鳴冤者,縣令或者知府,都要立刻上堂,不得有誤。

吳離烽謹慎微微走進大門,從左邊走過儀門,最後才走進了大堂。大堂上頭正中央放著一張公案,兩側列著“肅靜”、“回避”這樣之類的儀仗,而最上麵掛了一麵明鏡高懸的牌匾。

知府已經坐在了上麵,而吳離烽剛入大堂,知府一張手提起驚堂木重重拍下,喊道:“升堂!”兩側的皂班衙役則齊聲喊開:“威——武——”手上那殺威棍砸的敲敲響。

“為何見了本府不跪!”未等吳離烽說一句話,知府怒喝道。

吳離烽好不容易大膽了一下,對著知府說道:“我從軍曾聽過,天下男兒隻須要跪天地跪皇上跪父母跪恩師之外,也別無他拜了!”說的正義淩然,一臉得意。

知府聽著有趣,對此沒有敲下驚堂木,而是微笑說道:“好,竟然還是個從軍過的軍士,那你可知本官是領何人的命,辦何人的案?”

吳離烽直言無諱:“自然是領皇上的命,辦百姓的案子了。”

“正是,本府領皇上之命,代皇上父母一方,既是天子官,又是父母官,你卻不知道?”吳離烽啞口無言,知府又繼續說道:“記牢了,縣之長官,府之長官,也皆是你要跪的!還不下跪!”

啪一聲,驚堂木敲的極為恰到火候,吳離烽也被嚇的一跳,嚇的直接跪了。看來那些個小說寫的什麼中華無跪禮通通都是胡扯!小爺我這不就跪著呢麼?寫小說之前好好看看史料不行嘛!

“堂下那廝,你擊鼓之前可是想好了,要領這四十殺威棍?可若無真的冤屈,這一棍棍打下去,也是不值的,想好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