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五百年前在佛前的一次偶遇,才有了今生的相識。
我可以想象那個盛況。由佛祖親作裁判長的CS比賽,彙聚了全世界的精英。我是那匹默默無聞的黑馬,麵對無數的強隊,我毫不畏懼,強悍的作戰。
我想,那次我一定還是輸了,因為我買不起羅技或者微軟的鼠標,我的技術難以全麵發揮。盡管連冠軍都來親切的和我交談,盡管佛祖也不吝嗇對我誇獎鼓勵的言辭,我還是甩開眾人,躲到一個角落。
我一定哭了,我的淚水在殿堂中濺落,在佛光的輝映下仿佛粒粒名貴的寶石。
我不知道我為了什麼而戰,我以為我是為了勝利,但是當勝利與我擦肩而過時,我才明白,其實我期待的原來也不是勝利。我想即使我站在領獎台上,接過佛祖授予的獎杯,即使聚光燈和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到我的身上,我也不會快樂。
我為什麼而戰?
那個時候,一定象無數愛情片那樣,有一個手帕遞了過來。我隻顧擦我朦朧的雙眼,甚至忘記了對你說一聲謝謝。
等我抬頭,想要說聲謝謝的時候,才發現你已經走遠了,你回眸,我隻記得你的笑容。
我忘記了你的容貌,五百年來,在夢中我隻記得你的笑容,因為你的笑容是那麼的燦爛,我一時摒住了呼吸,我思考這麼久都不知道,那一刻是你的笑容黯淡了佛光,還是佛光因你的笑容而更加奪目。
我是那時才明白了佛祖的話,讓大家玩一款殺戮的遊戲,不是讓大家學會殺戮和殘忍,而是讓人們更珍惜生命的寶貴,更了解生命的脆弱。
那麼,遊戲和比賽,一樣也不是為了追求勝利。我想,我一定是想從勝利中找到你的笑容。盡管我失敗了,盡管以後我隻有在夢中才能見到那本就如夢的笑容。
這一夢,就是五百年。
終於,等到了今天。這是一種永恒的,難以忘懷的等候。等候的是幸福嗎?我不知道。為什麼等待的過程,從來都沒有覺得漫長,我隻覺得等待的日子都是那麼幸福。
因為有夢,有夢中的你,有夢中你的笑容。
我原來還不明白,為什麼這款遊戲讓我如此的癡迷,可是又總不滿足。我追求技術的優秀,我努力的練習每一把槍,直到對它們象對我的身體一樣熟悉。我追求對地圖的了解,就好象在自己家一樣,閉上眼睛我也能走遍地圖的每個角落。我追求遊戲的勝利,我在任何比賽中都成為對手的噩夢。
可是,為什麼我總不滿足?
這時,你來到我身邊。
在你還不會玩遊戲的時候,在你根本就不知道警槍與匪槍的區別,不知道每把槍有不同的價格的時候,你就一直在我的身邊,為我的成功歡呼,為我的失敗惋惜。那一個個白天黑夜,我在電腦前遊戲,你就默默的乖乖的坐在我的身後,為遊戲中的我加油,為玩遊戲的我遞上一杯飲料。
每次勝利後我伸展疲憊的身體,回頭看你的時候,你總是給我一個笑容。
那樣的笑容,在夢中已經經曆了五百年啊!我以為我對它已經很熟悉了,可是,今天看上去依然那麼耀眼,甚至讓我從心中感到暖意,讓我所有的勞累都消失的無影無蹤。
後來你陪我一起遊戲。所有的人都奇怪,那樣溫柔可親的你,怎麼會玩這麼暴力、這麼男孩味道的遊戲?你總微笑著解釋,因為遊戲中有我。
是因為有我嗎?你也開始拎上AK47,在各個戰網上撕殺。陪伴你的不再是動聽的音樂和浪漫的愛情,而是激烈的槍聲和四濺的鮮血。
問你快樂嗎,你總是點頭,盡管掩不住眼中和心中的疲憊。
我遊戲是為了什麼?我勝利是為了什麼?我努力是為了什麼?不是為了那縈繞了五百年的笑容嗎?
我釋然。
從此,我退出了比賽。網吧中經常見到我們建一個隻容納兩個人的主機,當有人好奇的看我們遊戲時,總是驚訝的駐足。
一個警察和一個匪徒,並肩站在雪地地圖那被白雪覆蓋的寬闊的牆壁前,用各種槍,細心的、永不疲倦的打出一個個圖形和文字,心,喜歡,LOVE,愛。
永不疲倦。
這次,不是偶遇,是永恒的相守。
就象前幾個早晨一樣,奧爾森又是從噩夢中驚醒的。他滿頭大汗的從床上一躍而起,右手習慣的向枕頭下抓取短刀,卻抓了一個空。這個時候他才想到,戰爭已經結束了,他並沒有在阿拉希高地的戰場上,並沒有在危機四伏的陣地裏,而是在鐵爐堡的家,在屬於他的溫馨而又嘈雜的酒館當中。
這個時候,他照例聽到門外傳來的各種聲音,侏儒細聲細氣的笑聲,人類斤斤計較的討價還價,更多的,自然是矮人們豪放的談論——真受不了這些矮人,即使是大清早,他們也要捧著大杯的雷霆酒,旁若無人的高談闊論。第一次見到矮人聊天的人,總以為這些矮小卻粗壯無比的豪爽漢子們在吵架,其實,他們是在說“不能讓別人聽到”的悄悄話。
從門縫當中溜進來的,還有混雜在一起的香味:晨露酒的酒香,水煮蚌肉微微的辛辣,燒烤狼排濃重的孜然氣味,一切都在勾引著人的食欲。
奧爾森擦了把汗,輕輕的籲了口氣。是的,他不用緊張了,戰爭已經結束了。現在的他,是一個擁有“勇士勳章”,倍受人們尊敬的退伍戰士,一個從殘酷的戰場上活下來的英雄。
爬起身,穿上亞麻縫製的衣裳,盡管不用每天穿著幾十磅重的板甲到處跑是一件輕鬆的事情,但是,奧爾森總是覺得很不習慣。伸了個懶腰,他準備去吃妻子蒂耶瑟蘭準備好的早餐。
想到美麗的妻子,奧爾森心裏有了一絲暖意。在他離開家的四年當中,蒂耶瑟蘭把小小的酒館打理的有聲有色,尤其是在奧爾森拿回了一筆不菲的金幣之後——這裏麵有退伍金也有戰爭中立功的獎勵——小店流動資金多了,生意更加興隆起來。看樣子,他們能夠平淡卻舒適的渡過以後的日子了。
平淡而舒適,對於從死人堆裏爬出來的奧爾森來說,還有什麼比這個更重要呢?可是,為什麼他總覺得很不舒服,似乎覺得這樣的生活並不屬於自己?
也許是剛剛回來,剛剛離開戰場的緣故,過不了多久,他就不會再做血肉橫飛的噩夢了,那四年留給他的回憶就隻剩下代表榮譽的“勇士勳章”吧。
一想到勳章,奧爾森往床頭的案幾上看去,頓時楞住了。他記得很清楚,昨天晚上,他照例把勳章用軟布沾著油仔仔細細認認真真的擦了一遍,直到亮的可以反射燭光才放在案幾上的,怎麼現在不見了?
“蒂耶瑟蘭!我的勳章呢?”奧爾森心急如焚,急匆匆的跑了出去,幾乎和妻子撞在一起。
蒂耶瑟蘭手裏端著一個銀亮的盤子,上麵放著熱氣騰騰的牛奶和蛋糕,看來是給他送早餐來了。“勳章?就是那天你給我看得金屬片嗎?是這樣的,早晨我發現有一張桌子腿不平,找了半天,用金屬片——你的勳章墊上最合適,所以……”
沒有等蒂耶瑟蘭說完,奧爾森已經憤怒的推開她衝了出去。隨著清脆的破裂聲,盛牛奶的玻璃杯摔碎在走廊上,牛奶撒了一地。
酒館中很熱鬧——不是親眼看到的話,誰也不會相信,鐵爐堡居然有這麼多閑人,早晨剛剛起床就有心情跑到酒館喝酒聊天。奧爾森覺得心中的怒火蔓延到了全身。他們辛辛苦苦,在前線浴血奮戰,就為了保護這些人嗎?
隻瞥了一眼,奧爾森就看到了他可憐的勳章。原本亮閃閃的勳章此刻墊在一個桌子腿下,浸在黃褐色的酒液當中。兩個留著長長胡須的矮人坐在桌邊,旁若無人的邊喝酒邊高談闊論。紅頭發的那個家夥舉起廉價的雷霆麥酒,一口氣灌進口中,溢出的酒液順著他的胡須滴下來,濺到了勳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