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默多克表示同意,“我們都應該和老朋友保持比現在更密切的聯係。不過不知怎麼的,我們好像找不到時間。”

“謝謝,”默多克說,“但是我不想看您的信件,這可是個人隱私啊……”“老愛德死了。現在沒有什麼個人隱私了。”他說,“看吧。”

信是用鉛筆寫的,開頭的稱呼是“老朋友”。信的第一句話就是:我一直打算給你寫信來著,可總是一再拖延。接下去信中說,他常常回想起他們共同度過的美好時光。信中提到這位司機終生難忘的事情——青少年時期調皮搗蛋的描述和對昔日美好時光的追憶。

“您和他在一個地方工作過?”默多克問。“沒有。不過我們單身的時候住在一塊兒。以後我們結了婚,有一段時間我們還不斷行走。但很長時間我們主要隻是寄聖誕卡片。當然,聖誕卡上總會加上些寒暄語——像孩子們在做什麼事兒啥的——但從來沒寫過一封正經八百的信。”

“這兒,這一段寫得不錯,”默多克說,“上麵說,這些年來你的友誼對於我意味深遠,遠於我的言辭——因為我不大會說那種話。”默多克不自覺地點頭表示讚同,“這肯定會使您感覺好受些,不是嗎?”

司機嘟囔了一句默多克摸不著頭腦的話。默多克接著說:“我知道,我很想收到我的老朋友寄來的那樣的信。”他們快到目的地了,於是默多克跳到最後一段——“我想你會知道我在思念著你。”結尾的落款是:“你的老朋友,湯姆。”他們在我下榻的旅館停下車,默多克把信遞還給他。

“非常高興和您交談。”把手提箱提出汽車時,默多克說,心底卻突然有了點疑惑。

“我以為您朋友的名字是愛德,”默多克說,“他為什麼在落款處寫的卻是‘湯姆’呢?”

“這封信不是愛德寫給我的,”他解釋說,“我叫湯姆。這封信是在我得知他的死訊前寫的。我沒能發出去……我想我該早點兒寫才對。”

到了旅館,默多克沒有立刻打開行李。首先,他得寫封信——並立刻發出去。

加強和別人的聯絡是非常必要和有意義的,盡量擠出一些時間來吧,不要以“太忙”粉飾自己的“懶惰”。

有下就有上

一天,布什在房頂上曬麥子。鄰居站在院子裏喊道:“布什,您在哪兒?”

“我在這兒,有什麼事?”布什邊幹自己的事邊回答說。

“請下來一下,我有話要說。”鄰居又喊道。布什好不容易從房頂上下來,來到鄰居跟前。“布什,請您借給我一碗牛奶好嗎?”鄰居說。

“好吧,請跟我來!”布什說完,把鄰居帶到了房頂。然後說道:“今天我們家母牛的奶,全讓小牛犢吃光了,真對不起。”

“喂,布什,如果是這樣為何不在下邊說,為什麼非把我領到房頂上說呢?”鄰居生氣地說道。

“那麼,您為什麼不站在院裏說這話,非把我從房頂請下來說呢?這叫有下就有上。”布什回答說。

與人交往,要從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盡量不要給對方找麻煩。否則,對方“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倒黴的還是你。

外出晚餐

他為她拉開了門,很禮貌地讓她先進入,然後自己才跟著進去。帶位小姐把他們帶到靠牆邊的一個半月形卡座上。室內燈光幽暗,聲樂柔和,大多是一對對年輕情侶在用餐。她覺得恰如他所告訴她的,這家餐廳的氣氛的確不錯。

他殷勤地幫她脫下外套。坐定後,她不禁又看了他一眼,發覺他也正情深款款地看著她,並對她微笑。她想,這該就是故事中所說的“白馬王子”了。他大約二十五六歲,身材挺拔,麵貌英俊,碧眼、卷發,說得貼切點,就像個電影明星。

她來美國才不過半年,自己從未想到過一來美國就會交到男朋友,尤其不會想到交的是美國男朋友。她和他認識剛好一個月,曾經約會過幾次,但都是在校園和圖書館見麵,這回他第一次約她外出晚餐。

侍者送來菜單,他仍禮貌地讓她先點。她接過菜單看了看,心想,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飯,不能點太貴的東西。牛排的價錢比雞稍貴,但比龍蝦便宜得多,於是她點了一客腓力牛排,並點了一杯紅酒,因為她想,在這種場合下,一杯酒更能增添羅曼蒂克的情調。

令她非常意外的是,輪到他點時,他點的卻是幾乎最廉價的魷魚三明治和炸薯條。她心想,這種東西在任何一家速食店都吃得到,為什麼要到這種餐館來吃?更使她驚奇的是,當侍者問他要用什麼飲料時,他手指著已被侍者放在桌上的那杯冰水說:“水就行了。”